乌云压顶,一声闷雷响起……
丑娃快速的接近着,如同饿狼扑羊,一把拽起女子的头发恶狠狠的目光扫视着周围的一切,不顾女子的呼喊,颤动的双手刚要去摘簪子……
“贼子,你敢”!
“住手”!
两道声音异口同声,如果仔细听的话一道声音微微稚嫩,另一道声音则显得粗矿。
两道声音传到丑娃耳边,竟吓的他一时六神无主,手脚方寸大乱,丑娃急忙回过头来,看到两个男人离自己并不太远,慌忙拽起簪子,拔腿就跑。
周围的人并没有拦截丑娃的,反而让出一条道路方便丑娃逃跑。
“夫人,夫人啊!我不该留你独自在这里啊!”九尺高的汉子竟然当场哭了起来……
这汉子姓陆,本名鸣山,本是大宛城外放牧养马的人,怎奈何让路过官兵抢的抢,冲散的冲散,本想回城里去,却没料道城口已被重兵把守,有家难回。
那女子本名叫宋巧倩,头一次出的城来探望夫君,那想到出的如此些变故。
“姐夫,不要着急,我来看看”,在陆鸣山身后站立一人,这人生的眉清目秀,仔细端详和宋巧倩有八九分相似,身高在七尺上下,年纪不大,名叫宋锦书。
这位宋锦书也就是宋巧倩的胞弟,本来是个落魄书生,如何落魄?
虽然寒窗苦读,连续考了四个年头,每年都以名落孙山收场,无家无业,虽然每次姐婿都帮衬,但也要讨个生活,最后还是和陆鸣山一起养马过活。
宋锦书急忙伸手扶起,在怀里掏出一件干瘪的酒囊,本来是装酒的,现在只剩下两两清水。
“咳,咳”宋巧倩慢慢的醒了过来,伸手扶住陆云的脸颊,苍白的脸色漏出一丝红晕,喃喃道:“瞧瞧你,还哭的梨花带雨的”,一个大男人还不知羞……
陆鸣山一见夫人醒了过来,急忙搂住宋巧倩,慌忙道:“以后都不会放手了”!
宋锦书声音带些急促而又惊慌,连忙呼唤道:“姐婿!当下兵荒马乱何不进城在叙思念之情”?
宋巧倩在陆鸣山的搀扶下站了起来,消瘦枯干的脸上难得漏出害羞之情。
“锦书说的有道理,可曾取回银子”!
陆鸣山这才舒缓情绪,“已经取回来了”却是刚好二十两银钱”。
宋锦书叫道:“怎么二十两?这可如何是好!”
陆鸣山接着又道:入城时,你们可一人带十两银子入城,我自有去处。
重重的拍在宋锦书的肩头:“你可万万不能怠慢”!
宋锦书心口好像被什么压着,盖着,箍起来一样,牙关紧咬下唇,重重的点了点头。
他都已经习惯听陆鸣山的话,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