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马车组成的环形防线边上,率先开战的是剑随风与姚弘文两人。他俩的厮杀,逐渐放弃了招式上的变化,动作上更多的以直来直去为主,每一次击打都集中起了全身的力量,简单、直接、单调、快速地对轰着,不曾退让一步,似乎都在等着另外一方力竭而亡。
于旁观者,这俩人,唯一拿得出手的特色就是,出手很快,快若惊鸿!
而另外一边,冉致远和桑正卿的拼杀也没有出现半点险象环生的迹象,桑正卿一直在躲闪,而冉致远全力出击、舞动着这把实心铁杆银枪。
桑正卿的掌法中看似大气却带着阴柔,招招连环、招招进取、招招夺命;但他苦于没有施展出来的机会,一直被压制着不得寸进。
而对面冉致远的枪法、完全大开大阖,这是一套军中对决的武艺,拿到私人决斗的场合或许并不适用,他却打得很好。
厮杀的两人都知道,长怕短攻得急,短惧长攻得远。
冉致远不会让桑正卿近身,桑正卿则在努力地寻求撕毁枪网、近身的最好机会,来一记舍得一身剐的舍命一击。
冉致远不停地抖着枪,用于杀敌,也用于封锁对方前行的道路。
冉致远是王广厦从军中带回来的汉子,在学宫生活,待到了现在。还取得了经过众多学子评审出来的、“剑宫十二金仙”……之一的好成绩。
冉致远家、是前朝世代的军户。打小跟着父亲练得一身枪法,称不上好,至少有了安身立命之本。
可伴随着饥荒来袭、天下大乱时,家里人也早早的就没了。而后,冉致远逃荒、独自存活了下来,而且很幸运地加入了大楚军阵营,跟年轻时的王广厦混迹到了一起。
穷疯了、饿怕了、年轻时的冉致远,军中勤劳锤炼了两个月,居安不思危,却逐步转化为了一个军痞,整天的偷鸡摸狗、游手好闲。
记忆是种很奇妙的东西,冉致远又想到了和王广厦结识或者说结仇的那个夜晚!
久在楚军中吃习惯了粗粮、江鱼的他,想改善一下胃口,缓解下强烈渴求的味蕾,于是在江畔渔户家弄来了一只鸡。没有太多银钱的他,自然也没选择什么好手段。
生着大火、烤着母鸡的时候,却被来自背后的袭击给推了一下!
险些就摔了一个狗吃屎。
拧头看了过去,原来是王广厦带着渔户过来捉人了。
好,你给我等着,王广厦,生死大仇人!当时的冉致远是这样想着的。
那时的他也的确是打不过王广厦的,特别是手里无枪、无甲,赤手空拳、没有防护的时候。
当然,事到如今的现在,也打不过!
王朝阳“义子”王广厦当年就是学宫支援的首席弟子,进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