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1 / 5)

他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捡了几片肉和菜叶,包在了手里,迅速往前跑了几步,一边跑一边朝严十四喊,“喂,你把我的医药箱放哪儿了?”

“收起来了!”

严十四拖着妆画的跟鬼似的杨小葵,感觉也是满脸嫌弃,他从年轻时就跟着严易了,从前都是在地下拳场生活,说是生活,实际只能叫苟延残喘,对很多东西都没什么认知。

真正要说生活的话,回到中国以后的,才叫生活,因为变成正常人后第一个跟的就是严易,他对严易有一种雏鸟情节,做事习惯和审美不知不觉就受了严易很大的影响。

比如——极其厌恶这种浓妆艳抹,娇柔做作,一肚子心机的女生。

何况他今年才二十二岁,还没开窍,简直都不知道什么叫做怜香惜玉,一路上拖着杨小葵任由她在路上磕磕碰碰,撞的鼻青脸肿。

温斯特虽然也觉得这位杨小姐的确是不得好死,但是总得来说,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绅士的男人,在赶上严十四后,看了一眼后面像死猪一样拖着的女孩,他不免批评道,“小十四呀,要对女孩子温柔一点,不然以后找不到老婆的哟!”

十四回过头来就给了他一个眼刀,“换你来拖?”

等会他还要叫人把杨小葵送到会所去,没什么意外的,他今晚应该都别想好好睡觉了,心情能好得起来么?

温斯特啧啧了两声,倒是破天荒的没有还嘴,他还惦记着手里的肉,要拿回去化验。

“你等会送她回去的话,把我也带上。”

随身的医药箱虽然材料已经尽可能地齐全了,但终究比不上实验室,他还是回到会所的实验室里比较有安全感。

“老大说让你留在这里待命。”

严十四朝着灯火深处望了一眼,食园最南边的南风院里隐隐透出灯光,朦朦胧胧隐在树荫之中,也不知老大和老板娘现在状况怎么样了。

不管怎样,惹到了老板和老板娘,今晚要遭殃的人肯定很多。

每逢这种时候,温斯特都是必不可少必须出席的人之一。

派去抓白悦欣的人现在还没消息,不过严易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今晚要是搞不定,大家就都等着自裁谢罪,所以温斯特也甭想能偷懒。

温斯特一听,顿时张大了嘴,“不是吧?大半夜的还要加班?你们把我当什么了?”

严十四看了他一眼,说出了全会所人的心声,“刽子手。”

温斯特:……

他只是一个喜欢解剖和药物研究的普通人类而已啊!

当然了,就是药物研究的范畴有那么一点点超出正常人的范畴而已。

把杨小葵拖上了车,严十四直接驱车去了会所,温斯特只能回了十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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