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6)(2 / 6)

全的话,他便不需暴露,也就相安无事。

倒是广安县那边更棘手一点。

言夙却是信心十足的点头:可以。不是有句话叫擒贼先擒王。

打战的事儿,他还是很熟练的。

作者有话要说:言夙:打战嘛,先把他们老大打服就成。但是,女人的危险我就费解了,为什么分性别呢?歧视吗?

降维打击什么的,没难度。

感谢在2021060220:51:13~2021060320:40:3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土豪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34章

言夙叼着最后一块糕点,人已经出现在广安县外,看着眼前正攻防城池的两波人。

按何旭的说法,这些人应当在天际渐明的时候到达的广安县城外。

广安县到底是个县城,城墙尚算坚固,又有守备军,尚算警醒,也没叫人给偷家了。

只是到底人数差距在那,所以即便现在还守得住,但也守的很艰难了。

城墙之上,不论是粗木、巨石,亦或是滚油都已经见底,面对匪兵的进攻,他们只能以自身去阻挡。

他们的箭矢也已经用尽,根本没法儿以高对低进行压制。

反倒是这群匪兵,虽是死了不少人,却也格外燃起血性,甚至还从地上拔出箭矢,仰头射向城上。

他们推倒架到墙头的云梯时,难免就会暴露自身,被下面善射抑或是运气好的家伙给射伤、甚至射下来。

言夙看着这样的情形,目光在那群没有动弹位置的匪兵之中逡巡,他们纵观全局,应该就是匪兵的头领一行。

拖当老大的总是最享受、最安全的的基本准则,言夙很快找到了这群匪兵的老大,一对何旭的描述,大致差不离。

眨眼间,言夙如风一般越过那群守备后方安全的匪兵,一把掀开姜明的头盔,揪住他的衣领,将人拎小鸡子似的拽着,飞向广安县的城楼。

纯属是那头盔有些碍事,毕竟头盔就是为了护着头与脖颈。

言夙并没有威慑其他人的想法,然而因为他速度过快,所有人只感受到一阵风,紧接着他们老大的偷窥就掉落在地。

再看老大的马背,根本不见老大身影,这一瞬间,所有人心头都是思绪万千。

心眼儿少的,还在想老大是不是摔了,或这其他危险。

心眼儿多的,这会儿已经联想到这是不是见鬼了,这大白天的见鬼,又意味着什么?

言夙揪着姜明的衣领,倒是觉得他还挺有点分量,怕是平时没少吃,看着不过三十四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