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景骁和南宫战俩人此刻的脸色已经无法用词来形容,看季晨阳的眼神就像看神经病一样,这小子说的跟真的似得,可在IQ超两百的他们两面前,怎么可能会相信这种事。
这小子不会是打算在他们俩面前,编这种故事吧,嗯……
想象力还是挺不错的。
就是‘离婚’两个字,颜景骁不爱听。
此时,两人都没有打断季晨阳,他们就是想看看季晨阳要怎么圆说他知道南宫战身份的事情。
“前世,我跟南宫英雄相识是二十二岁的时候,也就是一年半以后……”季晨阳这话一出,南宫战眼神倏地一下凝了起来。
事实上,这个任务若是按照预定计划确确实实是在一年半以后,因为出了些问题,就是上次颜景骁给了他那个黑色东西之后,他们这个任务才会突然提前行动。
“我那天晚上正好就在金沙区附近的一家酒吧玩,那酒吧的名字叫夜嗨,不过现在还没这家店,当时玩得挺晚的,出来的时候,为了抄近路去……朋友家里,就走了一条巷子,我还记得当时我是在打电话,没注意到脚下,结果一不小心就被什么绊了脚往地上栽去了,手机屏幕都摔碎了。”
“我赶忙往地上看去,就看到一个人躺在垃圾桶旁,浓浓的血腥味特别的刺鼻,当时我就知道这人受伤了,我就用手机打开手电筒看了看那人的伤,白色的衣服都是血,看着吓人,我当时也真的是被吓到了,想起身走人,可是又觉得把人丢在那不行,万一来了流浪狗怎么办?那肯定是要把那人给咬死的。”
“思前想后,我还是把人给扶了起来带回家去了。”
“本来是打算送医院的,但是那个人一听我说要把他送医院,立刻就醒了,非得说不去医院,最后拗不过才往家里带,我那时可从来没有给中枪的人处理过伤口,当时看到那人的伤口,我腿都有些发抖,想着要不还是叫朋友来帮忙,那人可能知道我的打算,睁开眼睛告诉我怎么处理伤口。”
说到这,季晨阳抬头看向南宫战,说:“我记得当时你说过一句话——胆小鬼,有什么好怕的!挖子弹不就跟挖地瓜一样!”
挖地瓜……
颜景骁和南宫战这一次,眼神彻底变了,颜景骁心里边更是惊愕不已,这不正是南宫战的口头禅?把子弹当地瓜,那个时候在部队里,南宫战成天地瓜地瓜的,他们还私底下嘲笑过南宫战,说他可怜的连地瓜都没吃过。
但后来,他们才明白为什么南宫战总是把地瓜当子弹,那是因为南宫战年轻时参加过很多次边境任务,每次任务都非常的危险,据说几乎每次任务,他们常吃的食物就是地瓜,而有一次正是这地瓜让南宫战避开了一颗子弹,当对方要对着他开枪时,他直接迅速地把手里的地瓜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