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上门应聘,真是好兆头。
“抓进干,一会咱们去吃石斑!”林怀乐说完,就扭头上楼。
司徒浩南他们一听晚上有大餐,干劲十足,又热火朝天的清扫起来。
林怀乐走上三楼,发现阿山正陪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聊着天。
“乐哥,这位是林先生,是您的本家。”
林国光带着黑框眼镜,高高瘦瘦的,扭头看向楼梯处,发现一个十八九的年轻人正看向自己。
这个年轻人,身穿格子衬衫,一条半旧的牛仔裤,一脸平静,但双眸含笑。
“您好,林生,鄙人林怀乐。”
身为主人家的林怀乐,把满是灰尘的手,在牛仔裤上蹭了蹭,弄干净之后,才伸出来,跟林国光握手。
林国光没有想到,够胆创建香江第一本咸湿杂志的人,居然是个年轻人。
“您好,林生,在下林国生。”
“《天天日报》的记者,我看到林生在《东方报业》上的招聘,所以慕名而来。”
“只是没想到”
林国生说道这里,欲言又止。
林怀乐从来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也知道自己的确年轻,不以为然地说道:“只是没有想到,我的年纪怎么小。”
“甘罗拜相的时候才十二。”
“我今年已经十九了,也应该成就一番事业了。”
“我刚租下这栋楼,三年,我希望一年之后,杂志社的盈利,可以将这栋楼买下来!”
林怀乐伸出手,邀请林国生到窗台旁闲聊。
三年挣出一栋楼。
要是其他人听到,一定会笑掉大牙。
但在林国生的眼中,却不是什么难事儿。
要知道,北美的《花花公子》早就证明这条路是可行的。
现在的香江,看似同欧美相差不大,但骨子中,南辕北辙,学自由,也只学了三四分,说到底,还是儒家思想的保守主义。
或许,只有新一代的年轻人走进社会中,才会改变。
既然外面的招牌已经挂起来,说明新闻署的执照已经拿到手了。
不声不响,趁着新闻界众人没有反应过来,吃下了最肥美的蛋糕,真是让人拍手叫好。
“林生,你是怎想到做咸湿杂志的?”
林国生没有把林怀乐当成晚辈,也没有把他当成是老板,而是如同朋友般聊天。
“食色性也!”
“马栏骨场满大街都是,只要有钱,不管是北妹,还是洋妞,都能骑上去。”
“但即便是如此,文化界还是没有正面宣传引导。”
“当然,这只不过是场面上的空话,实际上,我是看中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