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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的,受也不算对。地府律条也是错的,因为那都是鬼神决定。知道红光金光是什么吗,是小攻的判定,是他的喜好。鬼神视万物为刍狗,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们真的是机器没感情,他们是有意识的。因为有感情,所以有偏颇。而一人的意见,永远不可能正确。或许很多时候都是对的,然而看上去总是是对的,他就永远会对吗。

这篇文要做的就是,废弃地府,不要鬼神。

每个个体都没资格用一个人的喜好情感审判他人,真正做判断依据的,是法律。法律或许不完善,但是他是不断改进完善的。如果今天a觉得这个人该死,b觉得这个人判20年就行,c觉得无罪释放。该听谁的?哪怕99%的人觉得应该选a,但是这都是私情。哪怕法律给出的答案也是a,但他不是因为99%的人觉得应该是a,才判定的是a。这是一个复杂的先来后到的问题。因为99%的人认为该是a,所以制定出选a的法律;可是法律制定出来后,就不再受我觉得影响。法律的存在,就是不让人动私情。

当然,情理情理,先情后理。法律是人制定的,改善也是人改善的,他本质是为人服务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需要人来判断,人来做调整,法律也有他的不合理性,经常会让人觉得不公平,这就需要慢慢改进了。现实绝对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但是这篇文就不用了,一句天道就可以解决的事。里是可以存在绝对公平的,只是这个绝对公正绝对不该由攻受,或者某个有感情的个体决定。这个一直是我的想法,在以前的修仙文里提过,受不愿意当天道,因为天道就该无情,而他不愿意被剥夺自我,所以他放弃了。

最后,看过我文的老读者应该知道,我喜欢尝试不同的题材,最近几年几乎不写同题材的东西。灵异文也不可能一样。不能赞同本文设定的读者,咱们可以以后再见~是为了看得开心的,我下篇文应该会轻松点。最近也有反思这篇文是不是三观输出太多了(虽然很多人误解了我的三观,到结局就知道了)。不该如此,这件事我挺反思的,算是犯了个新人的错误,但是这篇文一开始的立意就已经太过分输出三观了,核心就是如此,所以写到这都过了一大半也不可能改变,既然如此,我就继续完善它了~

谢谢看到这,每篇文都是一个进步,给我很多感受。总的来说,写文是个很幸福的事。

第六十九章

温州鬼差和日本军官被送下地府, 江南道黑无常的无常证,却没送回去。

更夫白胖的脸上满是猥琐的笑,他嘿嘿地拿着温州鬼差遗落的那本无常证, 美滋滋地翻开:只要有了这东西, 我同事的实力至少降低一成。说着, 他眼珠子一转,又对捩臣、连奚道:两位大人, 这可是个法宝,有了它,咱们以后赚业绩就更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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