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回去改。”没办法,阮久只能跟着赫连诛走。他抬手招呼门外的伙计:“把东西抬进来。”房里,两三个木箱子被打开,伙计们搭起衣桁,将锦衣华服挂好,好让赫连诛看看。赫连诛绕着衣桁转了一圈,看中一件圆领袍,捏着衣袖摸了又摸。这是当时阮久让裁缝按照自己身上那个形制做的。今年永安城的流行款式,加大衣摆,走起来格外风流,腰带上再缀飘带,飘带上或绣花或镶金玉。纨绔子弟人手一件。伙计把衣裳从衣桁上取下来,交给赫连诛:“使臣若是喜欢这件,可以先去试试,倘若有哪里不合适,我们再拿回去改。”赫连诛抱着衣裳就进了里间屏风后边。阮久在外边等着,找了个位置坐下,撑着头,兴致缺缺。他终于体会到,那些陪着夫人逛罗绮庄的大人们的想法了。无趣,十分之无趣!没多久,赫连诛从里边探出脑袋:“软啾!”阮久从位置上跳起来:“不许这样叫我!”赫连诛伸出低低地挂着一只衣袖的手,软了语气,撒娇道:“软啾……”“你还是小猪小狗呢!”阮久走到屏风后边,“连衣服都不会穿,小蠢蛋。”鏖兀的衣裳大都是皮毛或粗麻制成的,不怎么漂亮,更不复杂,赫连诛搞不懂大梁的衣裳,也很正常。偏偏阮久现在不高兴,看他也不顺眼。阮久拽起另一只衣袖:“这里。”赫连诛把手臂穿过去,阮久扯了一下衣襟,低头帮他把系带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