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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庆祝(3 / 5)

不知道他们现在又是些什么新花样了。”

接下来就开始分析合同,齐达维一页一页的看,大部分是瞄一眼就放下,偶尔才有一张里面的一些条款能让他说出些头绪和意见来。没办法,“公司”这个东西,就是利益放在第一位的,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嘛。

关于某些过分的霸王条款,齐达维也安慰了杨景行,只要你和公司的关系还不错,能为他们创造利润,就不会那么夸张。比如公司安排了商业活动,你不喜欢,是可以商量的。当然,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

分析好了好久之后,齐达维给出了他能给的最好的参考意见:“最好签的时间短一点,三年最好,到时候再续约,就有更多余地谈判。”他也回忆了自己十几来年的演艺生涯,从还没结婚开始就签合同,前后换了三家公司,也有好多不堪回首,现在说起来都哭笑不得。其实城隍乐队最辉煌的时候是齐清诺五岁到十岁那几年,那时候他们就在宏星公司,虽然不是百分百愉快,但是公司至少没做过什么特别过分的事。

而且那时候的艺人歌手并不会太多的依赖公司,大部分都是有真才实干的,还有资格抱怨资本家的剥削。现在呢,娱乐行业已经是快餐消费了,新一代的明星们,大多是包装出来的商品,没什么资格讲个人魅力能力,所以也别抱怨经纪公司太黑暗什么的。因为离开了公司,你可能屁都不算一个。

杨景行还算是运气了,凭借几首歌给人的印象,拿到了一个新人完全不敢想的合作模式。如果不是看好杨景行的歌,就付飞蓉的综合素质,求着去当包身工可能也不会有人签她。

所以齐达维也提醒了杨景行这一点:“写歌不轻松,催稿的时候跟催命一样,而且经常要修改几十次,越有才华的他们越是压榨你……说个事你别吓到,毒品他们都给你准备好了。”

齐清诺警告杨景行:“你要是碰那东西,我们就不认识。”

杨景行发誓:“一辈子不碰。”

齐达维说:“平心而论,宏星算好的,我们几个人想退的时候合同都还有两年,没追究。”

喻昕婷和付飞蓉都听得怕怕的,喻昕婷想弄清楚:“城隍乐队当时为什么解散?”

齐达维笑说:“太累了,最多的时候一个月十八场演唱会,不是在飞机车上就是在台上,弄得我们三十岁的大男人像五十岁的老头,好不容易回家一天两天,陪女儿玩的力气都没有。”

齐清诺哈哈:“用不着你陪。”

齐达维又对付飞蓉说:“你有这个理想,又遇到这个机会,应该趁年轻去努力,不管怎么样,以后不会后悔。”

付飞蓉像是被上了深刻的一课,郑重的点头。

齐达维又对杨景行说:“早点把歌录出来,你嫂子现在都会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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