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宋时的效率比她还高。两个小时后,合作的合同已经签好,钱也打到秦幼梅的账户上。
根据合同,以后秦幼梅和沈苒各持股50%。
投资的钱,绝大部分都是宋时出的,沈苒受之有愧,但是宋时对她说,他是公职人员,不方便参与私营企业的投资行为。
回来后,沈苒起草了一份她和宋时的合作协议,协议里清楚地标明,以后服装厂盈利,分红按照他们的投资比例来分成。
协议写完,沈苒才发现,现在已经是晚上的十点多。
这个时间找宋时是不是不太合适?
可是如果今天不把这件事情处理好,她又觉得自己睡觉都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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