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吗?
那就再来一个难的。
“大司马要求,下县人均可支配银两,每年为四十两,或者为等价财货。换成户,就差不多每户每年二百两银子的收入。交过税后的收入,这是硬性条款,比前一项更严格,百姓没有达到这份收入,就是失职。”
四十两!
这还是下县的。
要知道大明眼下,京城官衙的车夫,一年才四十两银子的收入。而一个七品知县,一年四十五两银子收入。
这边人均,就是连不能工作的老人与小孩子都算在内了。
按这个标准计算,大明最富的县也达不到这个水平。
“这是胡说,怎么可能这么高的标准……”有人高喊着。
这时,角落里有一人出声了:“这标准以在下看来,真是下县的。在下陪方大人去过一个屯,那里的农户穿得起丝绸,吃得起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