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锦衣卫。
锦衣卫第一高手,白旋风。
但是今晚之后,天下再没有白旋风这个人。
锦衣卫本有仪仗、侍卫,以及巡查追缉、刑捕诛杀奸佞小人的职责;
可如今,昏邪当道,钱权通天;锦衣卫指挥使玉面公子莫铁涯受贿甚广,满朝上下尽知;使弄金银的连升三级,上谏检举的徒落得个家破人亡,沾血的却是锦衣卫的绣春刀。
自我进入锦衣卫后,只有一件事要做:杀人。
包括杀我的同僚。
有些弄权者想要扳倒朝上的对手,锦衣卫自然是他们最好的刀子;可是事情有除自己之外的人知道了,岂不也是一大隐患?所以又要把自己花钱请的杀手也做掉。
为了活下来,我只能杀人。有人指使我去杀他的仇敌,明知狡兔死走狗烹,那何不把他也带走?杀完他的仇敌,我随即花他的钱检举他,并率众锦衣卫,杀他个一干二净。
船到桥头自然沉。
船当然有沉的那天。锦衣卫指挥使莫铁涯除了会收受贿赂,耍弄权术也是他的爱好之一。他奸诈得如同狐狸,凶残起来又过于狼。
据说,没有一个锦衣卫能活着完成他的三个任务。因为由他直接发出的指令,肯定事关重大,而他决不允许有活人如此了解他的勾当。
但实际上,我已经在暗中听从他的指令执行过五次任务了。
再不走的话,我再小心行船也得沉的无影无踪。
我的上一个任务,就是去杀前一位锦衣卫第一高手。因为他知道的太多了,所以要逃离这里。
他很强,一柄残月刀(两把绣春刀的组合)足足跟我交了六十招,他的刀法大开大合犹如狂风席卷,轻挑巧旋又似蜻蜓点水,刀上能使出棍棒、锤斧和暗器的奇特手法。
他练有护体神功,全身上下接近刀枪不入。
可惜他是人。是人就会累,他的心累了,所以他逃了;他的刀累了,所以他死了。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众锦衣卫之中,我的刀最快;而其中,耐力最好的也是我。
而我旋舞起一长一短两把镶银绣春刀,一如一团旋风,又因我姓白,故绰号白旋风。
众人只知唯快不破,不知细水长流也能排山倒海,而我把快慢二者都结合起来了。
快刀慢打,愈战愈勇,也愈凶险。
而如今,我明白,是留是去都是死。横竖如此,还不如逃。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算一下,我每坏一把刀就已经斩了五百个头颅(这还算多的,使刀迟缓的百来个头颅已经坏了刀),十余年来,刀也换了十来双,也算赚了个痛快。
但我怕了,杀怕了,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