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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罗马人的日记(2 / 3)

君都被他取的这名字所惊动,直呼好名字。

“你来做什么?”

看着面前的罗马人拿着纸笔,赞巴眉头微皱,这个异邦人可不像是来询问的。

“我来记录将军生平,这样将军和我家主君一战?也好让世人知道我家主君打败的是何人,而不是什么无名小卒。”

“你是史官?”

赞巴看着神情虔诚的罗马人?脸上也变得严肃起来,大蕃输了?可他却不愿没庐琼保氏因为自己而蒙羞,堕了威名。

“是的。”

福卡斯稍微迟疑了下?但随即就重重点了点头?他坚信自己写的日后?日后必将在罗马成为伟大的史诗,大唐那些高傲的史官们不屑记录的伟大远征,就让他来记录,去让世人赞美宣扬大唐军队的强大和文明。

“我叫赞巴没庐琼保,乃是……”

很快赞巴便很配合地说起了自家生平,而在福卡斯笔下,这位吐蕃将主便多了一连串头衔,比如吐蕃帝国的雄鹰,以一抵十的勇士,来自执政官家族的贵族,镇压小勃律的恶魔等等。

“这把刀是?”

“这是我家传的宝刀,乃是甲热刀剑中的洛甲中的古拉司,《格萨尔王传》里格萨尔王有三把宝刀,其中一把便是古司刀。”

抚摸着家传的厚背宝刀,赞巴展示着上面漂亮的纹路,然后他这把看上去实际上就是平平无奇的所谓宝刀便成了福卡斯笔下传说中斩杀过妖魔的宝刀,又加了一连串的头衔。

像福卡斯讨要了记录碎叶军是如何攻破连云堡的记载,赞巴看得直接傻了,在这个罗马人的笔下,那位沈将军简直就如同天神一般完美,而唐军将士亦是勇猛和美德的化身,而连云堡的守军从一千五百人变成了三千人。

这简直就是胡扯,看着罗马人吹嘘着那位安西军的李嗣业是阿修罗王转世,一人在城墙上独自斩杀百余大蕃勇士,赞巴几乎就想把这些荒唐纸直接糊在他脸上,直到他看到后面有关他的记载,只见自己成了这位罗马人笔下唯一正直且拥有怜悯美德的吐蕃将军,随后又写自己和另外那两个如同神将般的大唐猛将打得有来有回……他脸色发烫起来。

赞巴心里生出种奇异的满足感,即便他是败军之将,也许这样被记录下来,也不算是辱没了氏族的威名,毕竟接下来他要和那位沈将军进行罗马人口中的无比荣耀之战。

“你还有什么想问的?”

最后赞巴把那叠纸张还给了福卡斯,对于接下来那一战,他没有任何遗憾,只希望这个罗马人写的史书能传回吐蕃去,好让氏族知道,自己到死也没有堕了没庐琼保氏的威名。

收起纸笔,福卡斯心满意足地起身,在他看来这个出身高贵的吐蕃将主确实配做主君的对手,不过这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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