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未来却能成为名将,他自身的本领是一个方面,魔潮起时,他体内的魔力血统获得复苏,是很重要的一个补充。
“从鹰眼与巨魔复苏这两个特性上来看,班达克的祖上应该是有着精灵与巨魔的混血,说起来巨魔与食人魔是近亲关系,这个家族磨练上一段时间,应该可以替我统领食人魔近卫军。”
魔力程度的混血,并不都是好处,像班达克这样,同时继承了血统中两个体系优势的,是极为少见的幸运儿。
更多的混血是什么种族优势都没继承到,甚至光继承劣势了,比如说巨魔低智商,比如说精灵的体弱。
就像班达克他的个人先天禀赋很强,他的后代子嗣,很可能就会出现天赋很弱的情况,比如稳妥的应对办法是强化巨魔或者精灵一方血脉,将之稳定到一定程度,比如激进的应对办法是大量娶妻,大量生下子嗣,数量多了,虽然大部分天赋都差,但总会有天赋出众的。
当然,这种事情,与此时此刻的战役,并没有任何关系。对于罗德来说,班达克这个人他好用就行了。
对于班达克而言,他自觉自己这几天的经历,更是犹如梦幻一般,先是得罪了顶头上司,暗传是家主私生子的洛克斯·潘恩,然后在买醉的时候,找一个人说说话,莫名其妙就被孤山城堡之主罗德·哈特公爵雇佣了。
这下子,本来为之心愁的所有麻烦全部都没有了,潘恩又如何胆敢违逆公爵大人的意志,更何况仅仅只是要你们家的一个兵头而已,这是给你们家面子。
班达克有些不理解,罗德公爵是怎样看上自己的,甚至愿意为此亲自同潘恩子爵进行交涉,现在还远远未成长起来的班达克只知道,以手中之弩,全力为公爵大人效死也就是了。
脱下潘恩粗的古皮甲,装备上孤山城堡主力部队的重型铠甲圣光明铠,放下重弩,换上三矢连射重弩。
虽然自觉身为统领之一,自己的体能素质乃至于技能,甚至都不如自己指挥的精锐弩手(三阶九级的神圣捍卫者,在圣杯加持下有四阶素质),但是仅仅只是比拼弩术以及实战经验的话,班达克自觉自己不逊色于旁人。
蹲身在射击位处,班达克持弩向下瞄准,伴随着精神的高度专注,他眼睛当中的瞳孔缓缓扩大。
嗖嗖嗖!
三矢连射,那三支钢弩矢,就犹如自己长了眼睛一般,精准无比的命中三头古兽人的铠甲缝隙处,稳稳的扎入动脉,令血雾炸散,令那庞大的身躯缓缓倾倒砸落下来。
“好!”
班达克的四周传来其它重弩手的叫好声,这一手三矢连中的技术,绝对是值得为之喝彩了。
军队从来都是最等级分明的地方,强者与弱者间的地位同实力成正比,哪怕相对散漫的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