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篷平铺在红色的火苗上。字纸很从中间部位起火,烧出一个镶着黑边的洞,不一瞬就完全化为飞灰。
但是红边黑斗篷已经看清了上面的字,那是八个篆字:
雁塔探后,险些暴露。
红边黑斗篷也提起了笔,用的却是左手,左手的拇指上戴着一枚白玉扳指。而来人的手,就算写字时也全部掩在袖中。
红边黑斗篷用左手在白宣上落下八个十三行笔法的端楷:
谨慎坚守。部署情况?
写完了也倒转来放入火盆。
来人写道:
近在咫尺,迫在眉睫。
红边黑斗篷点了点,飞的写了,来人看那火中的字是:
耐心按捺,掩护同伴。
来人马上写道:
万目聚焦,计行漏。
写罢,两人齐看着唯一的证据在火盆中化为灰烬,暂停动作。半晌,红边黑斗篷再次提笔:
犯险来见,行踪密否?
这次来人的回答只有四个字:
我有人证。
紧要关头,身先士卒;唯所不惜,粉身碎骨。
这是来人离别前红边黑斗篷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这张字纸还未完全燃烧,来人已经起身步上了出口的台阶。
#####楼主闲话#####
这段开头我把自己写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