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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荤素搭配营养协调(1 / 4)

谁道妖怪无真心?岂知梦魔痴心人。[]

阎罗殿上三番走,才让爱人魂魄归。

那女子已是冷若冰霜,面如白纸,不知死了多少日子了,这玄奘把眼往那水晶棺木一瞧,里面竟然是寒森森的冰块。

玄奘合掌道:“魔君,贫僧有一句话不知当问不当问?”

那梦魔抱着女子的尸身,把眼望了望玄奘道:“法师有话请讲,只是待会小的拿来银两,还得法师兑现前番的承诺,三两银子一两肉。”

“那是,那是。贫僧一诺万金,当然不会食言。”玄奘把手往那女子的身体上一摸,彻骨的寒流沿着指尖窜入心头,他两眼黯淡无光道:“魔君,你的爱妻死了多久了?”

“十年,零三个月三天。”

“魔君,贫僧觉得,你的爱固然感天动地,但是这人只是一副皮囊,魔君为何一直守护着一副皮囊不放。若魔君真心爱这女子,那应该将他的魂魄放出,让他归于冥冥中的造化,你这般闹得她不能转世,不得投胎,实则是害了她。”

那梦魔哽咽道:“法师不知道,这六道轮回要经受脱胎换骨的痛楚,我这爱妻平日最怕疼痛,我怕她受苦。再者,这六道轮回之后,这人海茫茫,我是要到哪里才能够寻得到他呢?”

玄奘摸了摸铮亮的光头,冲那魔君笑了笑,道:“因此魔君就想用我肉让你的爱妻起死回生?”

“法师,我也是迫不得已,想我梦魔本一穷孩子出生,那时节连个破鞋子都没穿,光着小脚丫大街小巷捡垃圾吃,却是被这大家门户的小姐看上,让我到家里做了一个奴仆,这小姐每日与我吃些好肉好菜,这才渡过了我那贫苦的童年。”

“这女子原本性毛叫毛毛,贵家女子,却偏偏看上我这五大三粗的壮汉,三番四次要我取她为妻,这自古婚姻皆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我生下来就无父无母,因此婚姻全由我做主,毛毛则身不由己,尽管我们情投意合,两情相悦,但是他父母哪里瞧得上我呐,我发誓定要考个状元前来取毛毛。(就到叶子·悠~悠)毛毛与我分别之时,也是如此这般坚定执着非我不嫁,尔后我便寒窗苦读,悬梁刺股,本来我是大字不识一个,后面却能出口成章,我中了秀才,中了举人,最后终于中了状元,当我胸前顶着一朵大红花,骑着一头血红骏马,身后跟着一群敲锣打鼓的壮汉来到毛毛府中的时候,却赶到了毛毛的婚宴。我的心一下子低到了谷底,要不是为了毛毛,我怎么会心甘情愿地读书?要不是毛毛,我这京科状元又个鸟用。我爱毛毛,没有她活不了,于是我疯了一般拎着砍刀要把毛毛的新郎劈成两半,哪里知道常年手持经卷的我已经成了个精干的书生,被那新郎官一拳打倒在地,这新郎官大有来头,是那宰相府的二公子,人称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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