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打跑为主。
猥琐
曹军的粮路非常漫长,许都到宛城是一条长路,但目前这条路走的还不多。因为在大战爆发之前,曹军便先一步运送大批粮食到达了宛城。
足可以供给二十万大军吃用半年之久。
所以曹军供粮,乃是以宛城为前沿基地,往樊城而去,这是一条长达数百里的粮路。
随着曹军分散,又军中疾病横行。赵云的骑兵要不动一动,那就太愚蠢了。
而赵云趁夜出城之后,便选了一座空城作为基地,命大批骑兵养精蓄锐,然后派遣探子,以什队为一队,分散打探消息。
曹军当然不是经常运送粮食,而是一锤子就是一锤子,一次押运许多粮食,所以这条粮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才有粮食经过,需要探听。
赵云在这座空城内悄无声息的呆了十天时间,终于在第十天有了一个准确的消息。
城中一处破败的大宅中,赵云正在吃肉干,这种肉干真的干,石头一样硬,嚼不动,咬不烂,需得用水煮一下才能好吃。
但是赵云却是牙口好,干吃。
而事实上许多时间,骑兵在外作战都是没有时间生活的,嚼肉干是很正常的。
“将军。我们杀了一队对方探子,生擒一人,探听到曹军运粮队伍就在西方二十五里左右的地方行军。”
赵云的一位亲兵从外走了进来,兴奋道。
“对方多少人。”赵云将口中的肉干吞下,神色却是不动。
“精兵一万人,大将李典亲自押运。民壮五千,粮车五百辆。粮食足有三四万石啊。”
亲兵兴奋道。
“对方弓弩?”赵云又问道。
“弩箭颇多。”亲兵闻言冷静下来,沉声说道。
弩箭是骑兵的克星,尤其是轻骑兵。大将李典,当然也不好对付。打肯定有死伤,也打不过。
但是赵云的目的,就是去烧粮食而已。
“放下辎重在城中,我们一人双马,马上驮干草,酒精。遭遇对方不要纠缠,使干草,酒精,点燃对方粮食,大车。”
“若李典大军合围,我们便以什队为一队突围而出,不要纠缠。”
赵云说道。
“诺。”亲兵应诺一声,然后赵云披上甲胄,带上了弓矢,长枪,率领二三千余骑兵,带着大批的干草,酒精,往西方而去。
酒精这东西既可以清洗伤口,也是高燃物品。
将军们都知道这件事情,所以用火攻,必然带酒精。
这一战硬打李典当然是要吃败仗的,但是袭扰对方,烧掉对方粮食,却是问题不大。
因为赵云一方的探马,将对方的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