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一起离开了面馆。
“若兰,我现在啥事儿都没有了,下午就陪你买东西吧。”
想到能跟她一起逛街买东西,张二勇的心里感到十分甜蜜,说话时也不经意的带着笑意。
对张二勇的提议,沈若兰还是有点儿顾虑的,一会儿她要买的东西很多,得花掉许多银子,傻小子看到她强大的购买力,会不会吓一跳呢?
当然,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她还是希望有他陪伴的,待会儿她要花掉很多银子,万一被哪个流氓小贼盯上了,岂不是麻烦?有他在,量那些魑魅魍魉的东西也不敢来招惹她来。
权衡了一下,她还是决定让张二勇陪着,大不了待会儿再撒个谎,把银子的事儿遮掩过去,反正自打来到这个世界,她撒的谎已经不计其数,也不在乎多这一个。
他们先去了何记布庄,接待他们的,仍是那位温柔和善的女子。
几个月不见,女掌柜还是那副老样子,沈若兰的形象却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要是沈若兰不提,她还真认不出来她呢。
两人寒暄了一几句,沈若兰选了几匹上等的棉布,给她爹做了一身棉衣棉裤,两套亵衣亵裤和一双棉鞋,又给他们父女俩各自做了两套新被褥,一共花了一两二钱六分银子。
和上回一样,布庄给她免费做衣裳被子,权当是给她的优惠,零头就不帮她免了。
沈若兰现在有钱了,也不差那几分几钱的银子,爽利的付了帐,约好八天后来取货,跟张二勇离开了布庄。
随后,她又去了书坊,一口气买了七八本书,都是生僻字多的书籍。
买这些书不是为了上面的内容,而是为了识字,写字,她现在已经认很多字了,但还是有不少字不认识,虽然她不指望自己能成为文豪才女啥的,只还是希望自己能多学些,起码常用的字都能认识,都能写下来,不至于做个文盲睁眼瞎!
除了买书,她还买了一块砚台,原来那方二手的端砚在温柔乡被齐变态给打碎了,她得再买一块。
回想当时,那么厚重的一块石头砚台,被那个变态一掌打得粉碎,那家伙的功力,啧啧……
大概也就是从那个时刻起,她开始怕他,见到他就心惊胆战,对他唯恐避之不及。
好在他已经成了过去,再不会跟她有所交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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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京城的某条小径上,一辆双马拉的车子正在小路上飞驰,七八个骑着高头大马的汉子前后左右的护在车子周围,一边纵马奔驰,一边警惕的看着周围,纵使高速行驶,也时刻保持着警惕。
车里,一身纬锦黑袍的男子懒散的斜倚在榻间,漫不经心的翻着刚刚吉州送过来的信件。
翻着,他的手顿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