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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大叔(2 / 3)

大叔转过头看向罗洋,又是一个酷到没朋友的侧颜,“孩子,你是变种人?”

“嗯?!”罗洋有些懵,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这么问。

“一边躲着去!”

不等罗洋说话,大叔目光转移到了前面的几个身上,一副要大打出手的架势。

罗洋愣住了,他不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个陌生帅气的大叔会为他出头。

难道因为自己展露了变种人的能力?

借助酒吧的灯光,罗洋再次打量着眼前这位皮夹克大叔。

大叔比罗洋高出一个头,即使穿着厚厚的皮夹克,依旧可以看出他健壮的身躯。

他皮肤非常年轻,脸上两边有络腮胡子,两鬓毛发浓密,头顶两侧头发微微翘起,就像是狼的耳朵。

等等……

不是吧!

罗洋越看越觉得眼前这个人,像是穿越前某个演员。

不说百分之百相似吧,百分之六七十还是有的。

一个响亮的名字,在罗洋的喉咙里面翻滚。

大叔挡住了大块头一伙人,后者怒吼道:“滚开,你想包庇这个杂种么?他是个怪胎!!”

“我也是!”

一声落下,大叔用力甩开双拳,每个只拳锋的缝隙中,伸出一根根尖锐的骨刺。

狼爪!

罗洋看到大叔的狼爪时,激动的身躯微微颤抖,他瞬间忘记了自己所处的环境,下意识低呼一声:“金刚狼!狼叔!!”

片刻之间,狼叔已经和眼前几名壮汉扭打到了一起。

虽说大块头他们人多势众,而且个个都是壮硕的汉子。

可再多的普通人,面对拥有尖锐狼爪和超强自愈能力的狼叔,根本就只有被插的份。

只见狼叔挥舞双拳,狼爪快速刺出,伴随着一声声惨叫与哀嚎,战斗结束。

大块头几人被打成重伤,全部倒地不起。

虽说狼叔喜欢一言不合就开打。

不过他不是嗜杀之人,毕竟这帮人不过是利欲熏心,并没有真的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他只是把这些人打成重伤,而没有杀死他们。

吧台后面的老板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猎枪,对准狼叔和罗洋。

“滚出去!你们这些怪胎,快滚,不然我开枪了!”

唰!

狼爪收回,狼叔目光扫过倒地流血的壮汉们,重新点上一支雪茄。

然后转身就走。

在他生命的无数岁月中,早已习惯了被人当做怪物。

当他与哥哥剑齿虎逃出家门的那一刻起,罗根·豪利特就明白,这个世界容不下他。

所以,当他遇见罗洋这个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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