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转过头看向罗洋,又是一个酷到没朋友的侧颜,“孩子,你是变种人?”
“嗯?!”罗洋有些懵,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这么问。
“一边躲着去!”
不等罗洋说话,大叔目光转移到了前面的几个身上,一副要大打出手的架势。
罗洋愣住了,他不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个陌生帅气的大叔会为他出头。
难道因为自己展露了变种人的能力?
借助酒吧的灯光,罗洋再次打量着眼前这位皮夹克大叔。
大叔比罗洋高出一个头,即使穿着厚厚的皮夹克,依旧可以看出他健壮的身躯。
他皮肤非常年轻,脸上两边有络腮胡子,两鬓毛发浓密,头顶两侧头发微微翘起,就像是狼的耳朵。
等等……
不是吧!
罗洋越看越觉得眼前这个人,像是穿越前某个演员。
不说百分之百相似吧,百分之六七十还是有的。
一个响亮的名字,在罗洋的喉咙里面翻滚。
大叔挡住了大块头一伙人,后者怒吼道:“滚开,你想包庇这个杂种么?他是个怪胎!!”
“我也是!”
一声落下,大叔用力甩开双拳,每个只拳锋的缝隙中,伸出一根根尖锐的骨刺。
狼爪!
罗洋看到大叔的狼爪时,激动的身躯微微颤抖,他瞬间忘记了自己所处的环境,下意识低呼一声:“金刚狼!狼叔!!”
片刻之间,狼叔已经和眼前几名壮汉扭打到了一起。
虽说大块头他们人多势众,而且个个都是壮硕的汉子。
可再多的普通人,面对拥有尖锐狼爪和超强自愈能力的狼叔,根本就只有被插的份。
只见狼叔挥舞双拳,狼爪快速刺出,伴随着一声声惨叫与哀嚎,战斗结束。
大块头几人被打成重伤,全部倒地不起。
虽说狼叔喜欢一言不合就开打。
不过他不是嗜杀之人,毕竟这帮人不过是利欲熏心,并没有真的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他只是把这些人打成重伤,而没有杀死他们。
吧台后面的老板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猎枪,对准狼叔和罗洋。
“滚出去!你们这些怪胎,快滚,不然我开枪了!”
唰!
狼爪收回,狼叔目光扫过倒地流血的壮汉们,重新点上一支雪茄。
然后转身就走。
在他生命的无数岁月中,早已习惯了被人当做怪物。
当他与哥哥剑齿虎逃出家门的那一刻起,罗根·豪利特就明白,这个世界容不下他。
所以,当他遇见罗洋这个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