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离家出走,上山习武。后来又在江湖闯荡,虽然少不了风餐露宿之苦。但又自觉与两三知己青春作伴,一起癫狂,也是大有乐趣的。既然我有消受青春的权利,怎么能为了这样的原由,就叫自己的妹妹死守在家里,做那虽居处于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的人!什么样的年纪就该做什么样的事。年轻的时候就应该多出去闯荡历练,栽上几个跟头,碰上几次壁,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这才算是活人。至于太后所推崇的《女四书》《烈女传》,请恕我直言,我不看这样的书,也不会准许妹妹看这样的书,我以为那样做其实是在摧残年轻人的勃勃生气和进取之心,也不可能指望一个人待在囚笼里面,对世间事不闻不问就会养成什么好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