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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不能在一起(2 / 3)

我满腹愁苦的喝了一碗酒,马上就上头了,感觉晕乎乎的。我苦笑着说:“这个事还不知道是真是假,即便是真的,我觉得上代的恩怨,没必要再延续到下一代。何苦呢?不过,我们是不可能再见面了,不管真假,总之心里有个结,待在一起不是很别扭吗?再说小夕的性格,喜欢钻牛角,她既然信了陈大洪的话,就不会再理我。”

小胖喝了一口,冲我伸出大拇指:“鱼哥,你的肚量挺大,这点我很佩服。换上我,是绝对不能原谅杀父仇人女儿的。以后不能走一块,也不见得不是好事,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塞翁失驴,焉知非福?好姑娘多着呢,天底下又不只是她一个长的漂亮。”

我刚喝了口酒差点没喷出去,没好气骂他:“你小子以后搞不明白的就少说,什么塞翁失驴,还塞翁失狗呢。”

“对,我说错了,是塞翁失狗!”

我嘴里这口酒直接喷了他一脸。

这小子擦着脸说:“我正不想受这女人的窝囊气,咱们明儿还是去摆地摊算命吧。”

我却摇摇头说:“她一个姑娘家,在这儿无依无靠的,得需要个朋友帮忙。我不能去了,但你还能搭把手。咱们都走了,万一她要再遇上第二个苏承达怎么办?她嘴上说话冲点,其实人心眼挺善良的,你就当帮我了,接着在她那儿干下去。”

小胖苦笑着摇头说:“鱼哥啊鱼哥,我算服了你。好吧,知道你肯定放不下她,哥们就当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了。来,干一个!”

我们俩这顿又喝了两瓶白的,不过我酒入愁肠,最后醉的人事不知。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发现小胖留了个纸条,说他去那边继续帮忙做事了,有啥事会及时打电话的。我笑了笑,揉着疼痛的脑袋,起身洗了把脸,走到楼台上,望着远处发呆。

想着既然不能再见林羽夕,还不如离开西岭,可是心里却又千般不舍。最后气的扇了自己一个嘴巴子,骂道:“为了一个仇人女儿,是不是太贱了?他妈的丁鱼你现在就滚出西岭市,要是不滚你就不是男人!”

可是回到屋子里,竟然又改变了主意,自言自语说:“不是男人就不是,反正四年之后就是鬼了,何必非要跟自己过不去呢?”卷起挂摊下楼。

坐在永和街上一上午没精打采,也没个生意上门,不过倒是看了场武斗戏。可能是两伙地痞火拼,都拿着砍刀和铁棍,打的昏天黑地,鲜血横飞。其中还有个留着短发的女孩,让我挺意外的,立马振起了精神。这女的好像还是个头儿,不住呦喝小弟往上冲,她并且身先士卒,拿着砍刀在人群里穿插来去,身手非常利索。

后来警笛传过来,这两伙人才散了,有不少打的头破血流,相互搀扶着一瘸一拐的四散逃走。留短发的女孩,提着带血的刀子从我挂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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