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直隶地区的财政收入之所以如此之多,就是所谓的“江南重赋”,官田的租额要远远高于民田的赋。
其实官田和民田都是私人占有的土地,只是历史上官田是宋末贾似道收购的宋代的国有土地,其地租很高,到明代的时候就延续了原来的租额。
到正统年间,很多官田就因为天灾或者重赋等原因被抛荒或着以“飞洒”“诡寄”等方式隐匿了。
这样一来官员为了达到“原额”就不得不将多余的赋税摊派到其他的土地上。
如此循环下去,官方掌握的土地越来越少,剩余的土地不得不承担更多的赋税。长此以往是容易出问题的,而且朝廷也很难收税了。
所以正统年间开始有所谓的“周忱改革”,简单来讲这次改革就是不再区别官田民田,把赋税按照田地的肥瘠程度划分等则,以一定比例征收田赋,而且田赋的征收是以银子为结算手段的。
从正统年间开始,以江南地区为主的财政改革就逐渐展开了。
大体的趋势是实物折银,赋税的税种逐渐减少,实际上就是把赋税之外非法加派的杂税也算进去合为一种税。
同时劳役也按照一定比例折成银子结算,以每户所拥有的土地作为缴纳多寡的标准。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系列改革开始无意识地出现一种“量入为出”的观念,官员每年需要预估本年度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再按照这个额度征税。
正统年间到万历年间的一系列改革实际上就是张居正“一条鞭法”的内容。
所以,与其说一条鞭法是张居正的发明,不如说只是张居正对之前的一系列财政改革的承认,或者说是张居正在总结了前人的经验之后,继续推行罢了,并不是张居正的首创。
实际上,明代的财政体系到张居正的时候已经较为完善了。
可惜万历三大征,加上后金崛起,朝廷又不得不加派三饷,在原有征税的基础上又增加赋税。地方不堪重负,农民暴动和奴变此起彼伏。
明代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盐法败坏,与盐法息息相关的钞法也很早就废弛了。
大明的财政收入刚开始比宋朝前期是高不少的,但是宋朝中后期的盐酒茶税上来后,明朝收入就低于宋朝了,但差距也不大。
收入低于宋朝的原因主要是明朝的赋税长期不增长,反而有下降趋势。
明朝的财政收入从朱元璋到朱棣时期是有增长的,但从永乐后期开始就有下滑迹象,到了宣德改科之后基本是出于稳定震荡的,直到明末涨税。
明代的国库并不只有太仓库,太仓库还可分银库及粮库,通常说的是银库,事实上光北京的库所就可以数出几十个,主要的外库储银库即户部太仓银库,工部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