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连个给佬也看不上我?
绿面纱说:“颜值?”
我说:“住口。”
曼达罗戈指着西面角落:“那里的恶魔最多,似乎在搜寻什么。如果里昂真的被困,一定在恶魔密集之处。”
一栋高楼挡住了我们的视线。
大地神将耳朵紧贴地面朝那个方向听了许久,说:“不得了,至少一千个恶魔,有十九个是超大个的黑象,两百多个红炎,其余都是白蚁。难怪连里昂都冲不出包围圈。”
他们这里是这么称呼恶魔的,哼,华而不实,远不如我们那里红白黑叫得简洁明了,浅显易懂,他们的文化太过粗浅,以至于欣赏不了我这异域风情的美颜。
拉米亚说:“我们绕过角度,看看那边的地形。”
抓住滑轨,绕了四分之一圈,那是一座画满涂鸦的建筑,上层涂为深灰色,写着“暗夜将至、黑暗之潮”,古代有一些搞摇滚的推崇撒旦与恶魔,离经叛道,剑走偏锋,现在可谓是一语成谶了。
我问:“就这?”
冉娜说:“对。”她的眼神变了,变得十分热切。
我有些不快,因为她说的话比我短,她在和我比谁更能装。
曼达罗戈说:“它们似乎是有组织的,看吧,它们在游荡着,它们搜查着里昂。”
拉米亚问:“为什么他们不干脆拆了夜潮?那样里昂也逃不掉。”
没人答得上来,除了我。
我说:“敬畏。”
拉米亚奇道:“敬畏?”
我说:“崇拜。”
拉米亚扯我的嘴,说:“我限你一句话把这事儿说明白了。”
我的人设崩塌了,都是因为我家这野蛮的老婆。我答道:“恶魔们崇拜着夜潮,它们以为它是某种圣所。”
伦敦,迷雾之城,这里曾经离天堂很近,离地狱更近,迷幻的气息充斥着大街小巷,漂浮于泰晤士河之上。而堕落的一代人沉迷于神秘的魔法与邪恶的诱惑,疯狂的摇滚与各式药品更令他们神志不清。
也许他们在这里召唤过某个强大的恶魔。
艾尔雷兹说:“必须想个策略,贸然冲进去不是办法,金波丽。”
金波丽吃惊地问:“叫我干嘛?”
艾尔雷兹说:“用元素铠甲的土元素,将我们从地下送进去!”
金波丽:“为什么又是我?我又不是马?为什么拿我当公交车?”
这话说的,真是大胆,不,不,不能想歪了朗基努斯,她正在为大家做出贡献,英雄是不能被调侃的,英雄必须被尊重。
可我为何总遭人白眼?这真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艾尔雷兹:“你的铠甲赋予你力量,也赋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