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真有可能,这几天我们已经排查过可能的牌照,但完全没找到同样的车型。”
从照片里至少能确定凶手驾驶的小轿车是某品牌某型号,但交通部在系统里查了记录,包括私下出售牌照的,全查了一遍都没找到符合牌照里的车型。
如果是假牌照,自然不在系统内,事后凶手再更换假牌照的话,完全无从查起。
“从车型查起实在是太难了……”交警的同志很为难,牌照是有限且唯一,并且登记在册的。
售车记录虽然也有登记,但数量和知晓了一半牌照数字的牌照数量不可同日而语。更何况还存在多次出售的情况,全国流通的可能性。
应明禹开了口,“从这个车型的失车里查一查如何?既然牌照是假的,那车可能也不是正规途径获取的。”
“这倒是一个好想法,明白,我们稍后就往这个方向去查。”交警的同志有点吃惊,他们平时可能还是缺乏这种经验,没有太多联想能力。
一旦找到失车原来的主人,就能从丢车的位置和方式里找到偷车贼,运气最佳的话,这个人可能就是肇事者。即便没有这么好运,也能从偷车贼销赃的途径找到购买失车的人,顺藤摸瓜就能找到凶手。
“另外,关于寻找肇事车辆的方法,我认为需要设定范围。”应明禹调出了出事路段附近的电子地图。
“当时凶手杀了人,肯定慌张逃跑,正常来说一定会调头往市外逃窜,可实际上地面出现了凶手继续往前行驶的痕迹,说明他没有即刻调头,肯定有必须要去的地方。”
“在短时间内,他不会想到立刻更换牌照,即便牌照能换,车也无法换掉。从这条路往市区走,前面的岔口并不多,而且每个进市内的关键点都有摄像头,我们先要找到凶手接下来的行为路径,才能知道肇事车辆的大概范围。”
听应明禹说了这么多,交警的同志才开口,“应队长,你说的我们也考虑过,但测速监控和市内监控不一样,大部分时候只拍到一个虚影,而且车不超速就有可能不触发拍摄。”
“对呀,再说,就算岔路不是太多,想要把那天各个时段的查找一遍也不是件轻松的活,某一个地方的找不到就无法做出完整的路径图,还有可能出现互相矛盾的结果。”
另一位交警补充说明。实情的确如此,如果在A路段出现凶车,B路段没找到,C路段没有找到,后来在D路段出现,而A到D根本是相反的两条路,无法判断行驶方式之外,甚至无法保证A和D的记录是否正确。
“我推测凶手最终应该没有使用凶车开往市里,先要验证我这个想法,我这边会找人来做行车路径查找和模拟,麻烦你们提供案发当天后来几个小时的相关测速视频就行。”应明禹倒不会把这么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