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子上灵气一搅,化成光粒,聚合起来,瞬间形成一个新的人头,只是略为透明,模模糊糊,犹如鬼一般。同时立刻祭出大鼓和飞剑以及其它几件法宝,与他们厮杀了起来。
他本想将仙剑收入储物法宝中的,可现在没时间滴血认主,而就这样将它收进储物法宝,他试了一下,也都不行。此刻不能发挥它的威力之下,提在手上,就有一些碍手碍脚,被詹有良两个一有机会,就伸手过来抢夺。
而天央自是在他们一动手间,就带着荆歌飞快逃离开来,往赫特山脉遁光而去,丝毫不敢观战。
才飞出去万米远,后面便传来阵阵轰隆,灵气混乱荡漾开来,气势惊天,天央咋舌了一下,看着焦黑的荆歌肉身,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没想到我一返虚后期,连一个引气期的孩子都保不住,修仙千年,还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刺啊!”
荆歌不死,仙剑便不能脱手。散仙们为了抢夺仙剑,荆歌就必须先死!
“我还是尽早离开这个星球,免得再生事端!”天央脱离了散仙,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只觉得浑身都有些疲惫,便又飞了半个时辰后,落在一座山头,往前一望,发现自己来到了曼罗山附近,心道,“嗯?这里好像是百叶门的地盘吧!听说百叶门素喜清净,这周围的环境也布置得十分精致,就这里好了!想来他们即使发现了荆歌,也不会把他怎么样的。”便在这山头内开辟了一个小型洞府,凿出云床,将荆歌放在上面。
荆歌的储物镯子此刻已经失去认主,显出形来,不过天央是什么人?自然懒得看一眼。只沉默地打量了他半晌,暗道:“这孩子死得可惜!恩,李家明这人不错,我还是带他一起走吧!虽然他是化神期,也不错了。可在未来的变数里,也未必活得下去……”
天央最后深深看了荆歌一眼,浑身光华一闪,消失不见。
而在泥牛沼泽附近的三位散仙,此刻已经斗到了白热化地步,纷纷打出了真火。程如胜忽然趁着凌长庚和詹有良缠斗之际,闪电般祭出一道丝带法宝,上面火光缭绕间,将生死剑一缠一带,脱离了凌长庚大手,被自己一把抓住,瞬移开来。
詹有良和凌长庚都是大惊,立刻不约而同地收回法宝,瞬移开来,追了过去。
程如胜心里欢喜,也不害怕两人,往凡人界飞去。三人都施展的瞬移之术,速度快到了极点,只小半个时辰便穿过了赫特山脉边缘,降落下去,往前疾飞了几个呼吸,跳到地上,奔跑了起来。
此刻,他们已经到了凡人界延国境内,即使是他们,也都不敢得罪天罚。便只如凡人一般,迈着步子,追逐起来。
程如胜边跑边哈哈大笑道:“这里是凡人界,难道你们还有追么?”
他的想法很简单,在凡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