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会吃人肉?”荆歌眼珠子都瞪出来了,“你不要误会!我是要新鲜的人血!”
“可这里离战场甚远,我如何能给你,给你新鲜的?”
“很简单,你告诉我,现在仗打到哪儿了,我去那里自己收集!”荆歌道。
“此事容易!”王柊拍胸脯道,随即又面露难色,“实不相瞒,我将这些战死沙场的兵士运送回来,可是撒了大谎,还给他们每人修了一座空墓。而如今你亲自去,被那些将士看到后,可能会生出些许麻烦啊!”
战场上敌我分明,对敌人,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对自己人却是感情深厚,比亲兄弟好要亲。如果让那些活着的将士知道,他们战死的同伴还被荆歌如此对待,定会发狂病变,造反那是简简单单。王柊是个聪明人,哪会不知这一点?
荆歌一听,也想明白了。自己这样做,对死者确实不尊重,只会让那些活着的人寒心。
荆歌道:“我是国师,没人知道吧?”
“除了我的心腹,无人知晓!”王柊点头道。
“既然如此,我去战场也没关系。我只要不说我是你们国家的,不就行了?”荆歌笑道。
“如此甚好,如此最好!”王柊喜道,“最好冒称是延国人,那样更能激发我军斗志!”
一日工夫,荆歌便御剑飞行,来到延国的铁木城。根据战报,今日两军便会在此交战。
墨国已经攻下十九座城池,如果再攻下这座,便正好满了二十。
如果延国不投降,墨国便会一直攻到他们老巢,索性吞并。不过这样一定会引来金国恐慌,墨金停战二十年的合约虽然还有几年才到期,但金国也绝不会坐以待毙。
不过这些东西对荆歌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只收集尸体血液,也不吸收他们灵魂。算不得罪孽,心里也不用承受多少良心的谴责。
铁木城城墙拔地而起,厚实高大。城外是一片平原,墨国大军便驻扎在万米开外。远远望去,成千上万的白色帐篷犹如蒲公英一般美丽。如同蚂蚁一般密麻的兵士在其中来回穿插,或演练,或巡察。气氛沉郁凝结,铁血肃杀。
铁木城城墙上,也是站着大量岗位,传递消息。城内军队集结,磨刀擦枪,随时等候着敌军攻城。乱石油锅,狼烟火把,也早已准备妥当,大战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