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我带着我的部队,回去烧掉他们的老巢,可以避免他们的围而不攻的局面,也算是帮助战局了。”
干掉敌人后方军营和粮草,不但可以消磨敌方士气,还能够让敌军失去一些战斗力。
没吃饭的战士,那就是摆设。
这种切后排的事情,没人跟他抢,因为这种事情高泽洪最擅长了。
他们六个人里,高泽洪是最“根红苗正”的黑山军,是最早一批起兵的,对于这种杀人放火,雁过拔毛的活,他最擅长了。
“快快快快!拿起你们的枪,跟我走!快!你们给我滚回去!我只需要五百人!
家里没人的优先!兄弟一起的哥哥来!父子一起的父亲来!叔侄一起的叔叔来!”
众人一听,便知道这是必死的结局,但是仍然是有无数的人往前冲,想要去这必死的战场。
没有别的原因,就两个字,信念!他们变成了齐王的军队,而齐王,就是他们这群百姓加入黑山军之前,最想要的君主!
现在,他们是为齐王而战,他们是为其他的百姓,为自己的后辈而战!
死亡不可怕,怕的就是你死了,却只能换来一句“百姓会记着你的”。
百姓会记得我的,嗯,我好感动啊,我特么用你记着?你记着我有屁啊!
而在齐王着,虽然少了一些朦胧的人情,但是,给的好处是实打实的!
我打胜仗了,有军功了,赏!我牺牲了,完全不怕孩子没人养,父母没人要的情况!为什么?官府会帮忙找工作,会培养,哪怕最后也是上战场接着死,也比上大街要饭强!
没人怕工作累,就怕我累了,却没有相应的报酬。
高泽洪双眼通红,脑瓜子嗡嗡作响,迷迷糊糊的挑选了五百个熟面孔。
呵呵,都是中年人啊,都是做好了,给家族,给后辈牺牲的准备了。
“我们走!”
五百人风风火火的离开,一路上撒丫子的狂奔,根本没有节省体力的打算。
节省体力干什么?老子是要去死的!
五百人,有的人扛着两个油桶,有的人带着一大堆的干草,还有的人一人拿着三杆枪,松松垮垮的奔跑着,没有任何的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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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注意,前方就是敌营了,但是他们有岗哨,我们要注意,万万不可耽误时间,必须立刻冲进去,只要把火点起来,那就轻松了。”
话音刚落,立刻有四、五个人,直接拿着枪就往出冲,一枪打不死打两枪,反正一人身上带着三杆枪呢。
区区四个岗哨,几个呼吸就全部倒地,而冲锋的人,也只剩下两个。
“快快快!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