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还向法官申请傅正邺的保释,但法官认为案件性质严重且被告具有“躲避审判风险”并可能逃跑,故拒绝设置保释金,并将傅正邺收监。
退庭后,检方和被告方进行信息交换。唐希恩方从检方那里获得法医对被害人的验伤报告及案发现场的证据,开始进行这一阶段的调查取证。
因为想争取在审前动议时说服检方撤销控诉,且加上傅正邺现在已经被正式收监,监牢的环境不好不说,就说M国的监狱文化素来敌视QJ犯,大家都很担心傅正邺在里头被neng残,故而调查取证迫在眉睫。
直到深夜,他们还在律所的会议室里商讨案情。
墙上的软木板,订上了多张被害人的验伤照,照片里的伤痕触目惊心,看得唐希恩孕吐又卷土重来。
而鉴证科的鉴定报告则人手一份。
那份报告,是对案发现场搜到的TT里头的体液的鉴定,上头的鉴证结论写着体液标本属于傅正邺本人,以及傅正邺的指甲里检测出属于被害人的DNA。
所有人都沉默了……
案子似乎到了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