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纳。
“布鲁斯。”
“……麦克?”
还是一如既往穿着远远落后于时尚带着眼镜正坐在一张椅子上想着问题的布鲁斯·班纳抬头看到了从门口走进来的麦克眼前一亮,然后,起身和走过来的麦克拥抱了一下。
过了一会。
布鲁斯松开拥抱,然后一脸迷茫的说道:“他们也把你请来了,耶稣上帝,你知道他们想要干嘛吗?”
麦克耸肩:“很遗憾,我也不知道。”
之前就提过。
麦克和布鲁斯是在斯坦福的时候认识的,虽说两人不是同系,但这都不是问题,麦克和布鲁斯交流的时间也不多,但,两人的关系也算的上是好朋友的关系了。
比如斯坦福的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布鲁斯·班纳在获得了物理学博士之后还要进行对生物学博士的深造。
麦克知道。
事实上。
布鲁斯·班纳一直喜欢的都是生物学,但,他的父亲是一名物理学的博士,所以,布鲁斯·班纳为了能够获得父亲大学资金的支持,用了两年时间获得了物理学博士学位,之后,用剩下来的钱加上所贷款的钱深造自己所喜欢的生物学。
也就是说。
这一次布鲁斯·班纳并不是因为其在生物学上的造诣被邀请上来的,而是因为其在物理学上的成就才被邀请过来的。
莫非还有其他人?
就在这时。
会议室的大门再一次被推开。
麦克看去微微一愣:“宠狗狂魔?”
耶鲁大学生物、神经双料博士的威尔·里维斯(出自:克隆人)听到这一声,然后看到了坐在布鲁斯·班纳旁边的麦克顿时那张类似于马脸的大长脸顿时一拉:“恶劣绅士。”
麦克哈哈大笑。
威尔跟后面的一位特工说了一声谢谢,之后,和起身走过来的麦克拥抱了一下。
威尔·里维斯是麦克去年跟着导师前去耶鲁大学进行交流的时候认识的。
不对。
应该是在耶鲁大学的自助食堂的时候认识的,麦克当时正点着牛肉汉堡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很有磁性的声音,然后扭头便看到了排在他身后的威尔。
于是。
麦克直接脱口而出宠狗狂魔,毕竟这面孔最让人能记住的就是,为了一只狗而灭了别人全家的事迹。
在之后?
麦克松开拥抱之后,互相介绍了一下布鲁斯还有威尔,之后,麦克一脸微笑的说道:“我给你取的别名宠狗狂魔这个外号好像已经比你在神经学领域取得的成就多高了。”
威尔脸色老长:“我根本就没有养狗。”
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