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服务人员,因为常常聊天、交流,互生好感,并建立恋爱关系’,这样一来,他们在那个什么,就不算违法了!”
看着卡特那副看笑话的模样,店长也笑了:
“我知道我这说得有点欲盖弥彰,可隔壁那些土耳其浴场,比我们还要无耻得多!他们那里倒是快,被抓到了,就说是客人在搓澡的过程中与搓澡女建立了恋爱关系我们好歹还有一个交流的时间,他们就搓个澡,能有个屁的交流啊!”
“这也算是我们这一行的潜规则了,大家都这样,谁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不会明面上说罢了。另外,每一家店规避法律风险的方式都不一样,毕竟《风俗防止法》只是对插入的限制很严,但在别的地方基本没有限制!”
好像有点明白日本为什么特殊的xp那么多了
卡特听到这时,是真的有点忍俊不禁。哪个大聪明制定的这么个法律?!
“嗯,我的知识又增加了但,我很好奇,你刚刚那么积极得想要合作”
“对!不只是我,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没有哪一家风俗店的老板不愿意与你合作,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小店。除了可以满足客人那些奇奇怪怪的嗜好,还有一点也是我刚刚才想到的”
“愿闻其详!”
“这样做,可以更好的规避法律风险!”
交流交流,果然是思想火花的碰撞!
卡特在这里受到了启发,而店长,也从卡特的话语中,获得了一个全新的灵感。此时显得即激动,又亢奋:
“在《风俗防止法》第二章的规定里,该法的处罚对象是‘劝诱卖春、介绍卖春、组织卖春和为卖春提供资金和场所’的个人或者场所负责人”
“没有嫖游客和风俗女?!”
卡特在惊讶之余,还没有领会到店长话语里的意思。而这也不能怪卡特,毕竟,这法律里的处罚对象包括了提供场所方
自己设想中的主题酒店生意和风俗店合作,还能干嘛?无非是把客人介绍过来,在这里进行那啥嘛
如果被抓,并被日本司法定性为卖春行为。那么,自己这绝对算是场所提供方
这可不叫规避风险,而是转移风险!
风俗店的风险被转嫁给了自己而已!
这么明显的东西,卡特不认为这个店长看不出来。而这,明显也不是什么很合适的合作,只要脑子没坏,他不会觉得这个合作很好。
那么,除了这一点外,比较容易引起卡特注意的就是
这法律处罚对象里,居然不包括参与行为的双方,而是只管中间环节的负责人
“没错!在日本的法律里,游客和风俗娘都属于弱势群体也是受害者群体。所以,法律处罚,不惩罚他们但这不是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