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上眉梢的脸顿时阴了下来,不悦的说:“我们十二师本来就是四军最强的主力,难道说,没有这些枪和子弹,我们就不是主力了?”
拖着步子,环顾在战场周围,从地上闪亮的子弹壳,可以说明,对方的战斗火力有多强大。黄灿灿的子弹壳,带着硝烟味,静静的散落在草丛里,像是要诉说着他们的不平凡。
“败家子,一帮败家子。”陈光终于明白了,曾一阳部队为什么会赢的这么容易,原来,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曾一阳的部队就消耗了几千发子弹。
这些子弹可是红军一个师一次战斗的物资,而让一个连用了,陈光不眼热都不行。
大路上,一匹战马从远处跑来,踢踏地面,的‘得啦’声,让收集战场物资的红军战士都注意起对方来。从一个黑点到能看清马上骑士的身姿,不过是一两分钟的时间。
战马上的正是刚刚参加伏击战的余得水,被曾一阳派到这里,来联络的。
看着这些军装发白,脚上穿着草鞋的红军战士,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长筒胶底鞋,虽然没有草鞋透气(这不废话),但走山不隔脚,长途行军也不会伤到脚。很难想象,不久的将来,自己也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见众人让出了一条路,一个红军指挥员走了过来,立正敬礼后说道:“工农红军,第四十军,101师独立团侦察连连长,余得水。”
陈光回礼道:“工农红军第四军十二师师长,陈光。”
陈光打量着余得水,说起来,余得水的身材和陈光大不多,但一种气质是陈光没有的,就是傲气,一种从骨子里冒出来的傲气,这让陈光看的有些皱眉。究竟是什么样的指挥员,才带出这样傲的兵,怎么看上去有点像和自己没事的时候,胡思乱想中,老蒋的侍卫队有点像啊!
“你们团,在前面还有战斗?伏击的是那支部队?”陈光少有的和气道。前方稀疏的枪声,虽然间隔数里地,但山岭中回音缭绕,就像在身在战场中似的,不是老兵根本无法分辨,其中的距离。
余得水得意的说:“是中央军补充第一旅的一个步兵团,和其旅部。”
“一个步兵团,和一个旅部?”陈光惊讶的说。对于装备落后的红军来说,一旦失去了优势兵力,在敌我数量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很少有大胜的情况。如果是保安部队,地方军阀部队还有可能,但在兵员素质,战斗力都不弱的中央军身上,还真讨不到什么好。
“那么这里是?”
“中央军独立三十二旅的一个团部和两个步兵营。”
“乱弹琴,敌人至少是三千人的兵力,你们一个团就想包饺子?”难道你们能的,可以把一个团当成一个军团用?随即陈光想到,也许对方正是因为部队兵力不足,才派出一个加强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