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而且尸首还站着。
确切的说,是立着。
因为下半截身子,没有。
走近了一瞧,看明白了。
肚子太大,卡在井口了。
不过,上半截身子虽然还有,却已烤的不成样子,压根认不出是谁了。
废了好大劲,才把下半截给了出来。
这下子,真相了。
果然是颉利,有章!
而后,两万人马,连同程咬金、尉迟敬德,一起拔了刀子。
大爷的,干了那么久了,终于找到了,这个功劳,可不能让别人抢走了。
刚准备开战,却发现,底下貌似还有一具尸体。
捞出来认了认,原来是突利。
一具尸体,功劳是不大好分,两具的话,貌似可以商量哈最后,在李恪的协调下,两人达成了一致:颉利归了程咬金,突利归了黑碳团,互相证明,同进共退
而后,又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落在了他们俩肩膀上:重建考神城。
当然了,不是白建,给钱
当兵的被折腾到了这会,也算服了气了。
反正不用挨刀子,还有钱拿,也不是啥坏事。
爱咋咋滴吧!
相比于程咬金,葛林尔答过的是相当的滋润。
马上入冬了,大汗又被长生天带了去,各部落想换点东西都难。
这个时候,葛林尔答提出来,要给大家寻条活路。
不仅可以换到东西,还能靠着干活,挣银钱。
这简直就是饥饿中的面包黑暗中的灯泡啊。
神马?上当?
不存在的。
就霫部那几个人,还刚被突利灭了一次,实力弱的一逼
自己这边虽然也损失了些丁壮,可是揍他,还是完全没压力的。
给他个胆子,他也不敢骗老子呀。
附近的纷纷来到了矿上,而后,由近及远,越来越多,很快,矿上的矿工,便遍及了草原的每一个部落。
现在的葛林尔答,已然是草原上的一颗新星,十分的耀眼夺目。
他那圆滚滚的身体走到哪,粮食、盐巴、布匹就会跟到哪。
如今的他,简直成了活下去的代名词、长生天的代言者,时时刻刻,都在释放着耀眼的光芒。
不过,他也不是没有烦心事。
比如,罗艺。
那丫的,开始还行,手里有些银钱,颇有一股当客人的觉悟,走到哪买到哪,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颉利可汗最亲密的朋友。
可过了没几天,就齁不住了。
毕竟是五六万人的队伍,人吃马嚼不是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