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首领朗啸天走得近的佣兵,自觉没有前途,加上朗啸天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在秦思皇手下,难有好日子过,所以想要离开。
而那些和秦思皇走得近的佣兵,则是欢天喜地,觉得自己的春天已经来临。
起码,猎杀妖兽的时候,不会被朗啸天手下的那些小头目,当做炮灰使唤了。
秦思皇的伤还未全痊愈,但是已无大碍。
此时他召集所有兄弟集合在一座大殿里,发表了一场演说。
秦思皇说:
“野狼佣兵团的兄弟们,我们能够聚在一起,为了修武资源,出生入死,并肩战斗,凝聚出来了生死友谊。这是我们最大的财富!”
“我们野狼佣兵团,从两个人发展到今天人数五百,靠的是什么?”
“是利益?是资源?还是其他什么东西?”
“我说都不是,是我们兄弟之间的情义,是我们能够做到,在浴血搏杀之时,能够将自己的后背,亮给自己的兄弟。”
“因为每一个人都相信,当自己的后背亮给自己的兄弟之时,我们的兄弟,不会看着自己遭遇危险,遭遇死亡!”
“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亮出后背给自己的时候,会毫不犹豫地举刀补上,让自己成为这兄弟的后背!”
“所以,大首领重伤走了,因为我当林西是兄弟,我兄弟被我的兄弟截杀之时,我应该怎么办?”
“我不能对谁出手,我只能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去阻挡一个兄弟,对另一个兄弟的杀戮。”
“我能做的,只有以自己的鲜血,消弭大首领对林西的杀意。”
“然而,事情的经过你们都已经知道了……”
“大首领重伤走了,我把林西带了回来。”
“我现在只问一句,你们当中有谁自认为是大首领的人,而不是野狼佣兵团的人?如果有的话,你现在可以站出来,我给你一些资源,你可以离开。”
“我想说的是,我们的每一个兄弟,都属于野狼佣兵团,而不属于任何一个个人!”
“野狼佣兵团,是我们的家,我们的骄傲,需要我们所有兄弟以鲜血和生命捍卫的灵魂!”
……
不得不说,秦思皇还是很有演讲家的天赋的。
一番话下来,将所有佣兵的热血点燃。
此时他们忘记了什么大首领二首领,我们都是野狼佣兵团的一份子,野狼佣兵团是我的家,谁敢把我从我的家里赶走,我和他拼命!
安顿住了众佣兵,秦思皇和林西开始喝酒。
野狼佣兵团,别的不多,就是酒多妖兽肉多。
可惜的是,酒不上档次,肉不过三级,对此时的林西凝聚出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