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网>历史小说>三国之东方再起> 丧权辱国的条约

丧权辱国的条约(3 / 3)

王府的批准;

又比如说:高句丽不得保留军队,只能保留不超过五千人的巡捕,用财政收入百分之五十来雇佣燕军,保护他们的领土安全。

高句丽的货币发行权,由燕王府代管;

高句丽的各项税收,由燕王府确定税率;更新最快手机端:https:/m.33xs.com/

高句丽不得生产武器装备,所有武器都必须从燕国进口;

高句丽和任何国家地区之间的外交关系,全部由燕王府代为行使职权。

()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