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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提前问世的名著(1 / 4)

今天又是充满希望的一天!

周云站在门口深深的吸了一口空气说道,不得不说古代的空气就是清新,隐隐的蕴含着植物的芬芳。这要是在后世的话周云可不会随便的做这样的动作,那不是嫌自己的命活得太长了吗?

洗漱完毕后周云坐在院子的石桌上,美滋滋的吃着自己的小侍女准备好的早餐。现在每天早上带大毛遛弯的任务就交给铃儿了。

至于周云则可以偷偷的睡会懒觉,本来周云是不想让铃儿来的。因为他太了解大毛了,有时候一出门就跟疯了一样,撒着丫子就乱跑,把你累个半死,有时候赖在地上死活不动非要你抱着走,所以这完全就是狗遛人嘛。

其实不是周云不想带大毛去晨练,而是他被整天清晨在玄都观溜达的那群贵妇给调戏怕了。那群成了亲的老司姬和周云熟悉后开起车来是一个比一个飚的快,周云只能表示这完全不是来往幼儿园的车!

然后这个铲屎官的任务就由自己的小丫头替代了。可怜这小姑凉整天都跟在大毛屁股后面乱跑,每次回来都是香汗淋淋的,至于大毛?除非你拿刀架在它的脖子上,不然你见过哪只二哈有老实的时候……

自从自己制作了香水以后经济当面也变得宽容不少。一天都能吃三顿饭了,额,因为古代的时候人们一般只吃两顿饭的。一是因为这时候作物产量不高,二是宵禁政策再加上人们夜里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所以天黑以后就睡觉了。

但是周云瘦不鸟啊,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条件有限,再加上自己没有钱。后来自己也算是有了一道经济来源以后他开始给自己开小灶了,每天中午他都会自己做一顿饭。

后来袁天罡知道以后也经常在中午来自己这里,还美曰其名收取房租。其实袁天罡他只是随便找个理由来蹭饭而已,因为自从他和李淳风自从吃过周云做的饭菜以后发现以前自己再吃其他的饭菜感觉都食之无味。如果不是李淳风有职务在身的话估计这两人每天都会组团过来蹭饭。

现在周云每天除了做哪些日常最近还多了一件修身养性的事情,就是练书法。其实关于毛笔字周云还是有学过一些的,因为他当时对于古代书法有一段时间是相当沉迷的。他很喜欢书法中的瘦金体当初为了学习这种书法周云还专门掏了不少补课费。

这种书体是宋徽宗赵佶所创的一种字体,是书法史上极具个性的一种书体,运笔灵动快捷,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其大字尤可见风姿绰约处。因其笔画相对瘦硬,故笔法外露,可明显见到运转提顿等运笔痕迹,是一种风格相当独特的字体。

前几天周云买了这么多笔墨纸砚就是为了重新温习一下自己的书法,不过周云每次看到自己书桌上那一小摞宣纸周云都有点肝疼。前天袁天罡来自己这蹭饭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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