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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宴席(1 / 3)

时光碎片纷飞,十日后午时,没有遭遇阻碍的杨景终于达到了此次的终点!

丹阳郡在秦朝名为鄣郡,公元前141年汉武帝时期改名为丹阳郡,治所为宛陵城。后世大名鼎鼎的NJ也位于丹阳郡内,现在唤作建邺县,历史上孙吴的中心。

丹阳郡在东晋“衣冠南渡”后,开始成为重要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但现在的它,在汉郡中还排不上号。

不远处,站在宛陵城下,杨景抬头看着那城墙中央那两个“大字”心中百味陈杂,“终于是,我的地盘我做主了。”

随后,杨景将目光转向前方,那里以张驯为首的原丹阳郡及其属下正在迎接他的到来。

杨景的队伍实在浩大,上千马匹,五六百人,排成长长的一列。

杨景倒也不打算刻意隐瞒,地主的私人部曲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却是被皇室所默许的。

只是地主的部曲都在庄园之中,像杨景这般把护卫全部拉出来,基本没有。

再说张驯,张驯字子隽,是这个时代标准的儒生,进太学习经典,而后征召为官,在完成交割后张驯就要入京担任大司农、从尚书事。

来到近前,除了张驯外其他人都向杨景弯腰行礼道“见过太守大人”,杨景则点了点头。

从俸禄上,杨景和张驯都是两千石的高官,有中央与地方之别而无大小之分。

张驯一身长袍雪白,头上戴着进贤冠,笑容温和面对着杨景,双手负在身后。

张驯虚伪的表情还是遮掩不住他眼中浓浓的蔑视与厌恶。

“又是因为出身和买官把。”杨景了然于胸,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两人也并无联系。

杨景有一种预感,这郡守接起来恐怕不会顺自己的心意。

“我已被好一桌酒宴为杨大人接风洗尘,还请赏脸。”张驯向杨景发出了邀请。

“这,张大人,且待本官安置好行李再叙如何?”一直骑马,杨景也有些乏了,想要休息一番。更重要的是,杨景不想身累心也累,还要应付这群家伙。

“唉,不碍事不碍事,对了,容我为杨大人介绍一番。”张驯眼中的不悦一闪而逝,侧开身位,向杨景介绍身后的人。

“这位是郡丞张博,这位是长史赵峰,还有这位是司马魏畅”,张驯一次性介绍了身后从左到右三人。

最左的张博是一名留着山羊胡子,眼眸狭长的男子,双手插在袖中,低着头不时打量杨景。

杨景一一看去,三人行为迥异,古人以左为尊,这应该也代表了他们的地位。

“精明?毒蛇?”杨景下意识在心里评定张博。

中间的赵峰五官端正,似察觉到了杨景的视线,才睁开眼睛行了一礼,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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