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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洞穴野人长老(2 / 3)

“你是不是个冒险者战士?”

“不……目前还不是,我正准备去贝利塔集市觉醒光之印记。”戴伦说着,忽然想起什么来似的,猛地站起身望向四周,片刻后抱着脑袋懊恼的蹲下来,“完了!完了!这下彻底迷路了,同伴找不到了,地图也没了!”

“人类的贝利塔集市么……我倒是知道怎么走。”老毛球忽然捋了捋胡子,得意洋洋的道。

“真的?”戴伦猛然抬头。

“当然是真的!人类小子,别看不起亚智慧种族,只要活了超过一百二十岁,猪也会变成睿智的长者……”老毛球得意指了指自己,忽然觉得似乎有什么不对,连忙收回了手指,然后高高举起了骨头杖,似乎下一刻就会朝一边落下,老毛球哼哼道:“看好了,贝利塔集市的方向就在……哎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咣当!

戴伦险些跌倒,盾牌撑地才站稳。

他无语的瞪着老毛球。

“哈哈,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雷米特!是一个伟大的洞穴野人!是不是奇怪洞穴野人为什么会说人类语?因为我可是族里知识最渊博最年长最聪明的大长老啊……”老毛球哈哈大笑起来,“想让我告诉你贝利塔集市在哪个方向也不是不行,不过,年轻的人类小战士得先帮我一个忙!”

“我说了我还不是冒险者……”

“在我看来差不多!”

“好吧,那你说说看……”戴伦叹道。

“是这样的。”雷米特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我们洞穴野人很少出现在地面,因为我们一直认为地表以上的世界不安全!可我的儿子昨天被抓走了,就是在地面上……”

戴伦听了半天才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洞穴野人是常年住在地下洞穴之中的亚智慧种族,爱好和平,以富含淀粉的根茎类植物为食,没有意外的话一辈子都不会走出地穴……但是老雷米特的儿子“贝利”,昨天不知为何走出了地穴,独自跑到地面上来!

结果,果然很快被抓走了!老洞穴野人雷米特就是专门出来找他的。

而作为同样“半人高”的亚智慧种族,很多人会把矮人、地精、哥布林、洞穴野人混为一谈,但用老雷米特的话说,其实很不一样!

他非常严肃的给戴伦普及了四者之间的区别:

矮人其实是人类的远古分支,在乌瑞诺斯大陆分布最广,是天生的铁匠,擅长用熔炉打造各种精品武器;地精则最为奸诈贪婪,多是工程学大师,卡尔王国著名的傀儡之城就是他们的杰作,各种矿石是他们的最爱;哥布林则最胆小,生活于森林和山谷中,智商也最低,他们的智慧最多最多也就是懂得集体狩猎小动物;洞穴野人则最与世无争,但也最为聪明,年长者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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