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网>历史小说>我竟然是李白> 第九十四章 朝会

第九十四章 朝会(3 / 3)

这样的朝会,一般不用摆列仪仗,也无大排场,参加者称常参官,人数少而级别高。

这才是真正的议事朝会,干系重大的政策、政令,往往出自于常参和更小规模的大佬碰头会。

一大早,天还没亮,李白就早早起来了。

没办法,能参加常参虽然是一种荣耀,但是同时也是一种痛苦。

痛并快乐着,就是这个意思。

世间事皆如此,利弊想随就如祸福相依一般,既矛盾又自然。

早朝在大明宫内的宣政殿举行,约莫后世六、七点钟的时候开始,因此,李白不得不在鸡鸣时分便出发。

李隆基虽然好色,但是这个时期,他爱江山还是多过于爱美人的。

只有在杨玉环出现了之后,他才会渐渐的趋向于爱江山更爱美人。

都说好吃莫过于饺子,好玩莫过于嫂子。看来这句话不准确呀!

对李老三来说,“好玩莫过于儿媳”,才更恰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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