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才进了两万来手的空单。
而丁洪彬那边,不光是进的国内原油,国际原油他也进了,甚至进的比国内原油还要多。
陈伟也跟他咨询了一下如何通过合规渠道做国际原油期货。
丁洪彬也没隐瞒,跟陈伟说,他是在南港那边专门注册了一家公司,在几大交易所都开的户,资金也在南港那边,可以很方便的做国际期货、外汇、股票等所有金融投资产品。
丁洪彬还跟陈伟详细介绍了一下如何注册公司,如何开户等一些细节问题。
只不过,陈伟现在面临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资金。
丁洪彬是在十多年前就在南港注册公司了,资金也是在那个时候转过去的,他现在,大部分的资产,其实都在国外,国内资产并不多。
而这几年,上边对于资金进出管理的越来越严了,陈伟再想往外转资金,就没那么容易了。现在每人每年只能往外转五万美刀,这点钱根本就不好干什么,也就能买几手期货而已。
关键是,个人境外投资业务还没有全面放开,就只有少数几个试点区才可以,试点区之外的,转出去的这个资金,是不允许做股票期货等投资业务的,只能以旅游、留学这些名目往外转。
除非是通过一些灰色渠道。
但是那些渠道,资金无法保障安全不说,一旦被查出来,那陈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总之就是,很麻烦。
丁洪彬给陈伟的建议是,先在境外成立一家实体贸易公司。
陈伟不是有一家理石厂吗?还跟连义海合伙开了家理石店,正好以这个名义,在境外设立一家理石贸易公司,甚至直接投资一家理石加工厂,往国内进口理石。
这个理由很正当,完全合法合规。
这种情况下,陈伟最多可以往外转三亿美刀的资金,超过三亿美刀,那就得报批计经委了,这个就麻烦了。
哪怕陈伟他小姑父就在计经委,也不是说批就能批的。
不过三亿美刀也够用了。
资金出去之后,正常开设贸易公司或是加工厂,正常经营,该怎么进口理石就怎么进口理石,该怎么报税就怎么报税,总之一切按照规定来就是了。
然后,在境外,以贸易公司的名义,再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做投资!
如此一来,陈伟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投资国际市场了。
只不过,这样做还要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挣的钱,如何转移进来。
资金出去是没问题的,合法合规,在境外,经营理石厂或贸易公司的合法所得,也可以转进来,可是投资业务不在最初的审批范围之内,那投资所得,自然就不好转了。
要么留在境外,要么,就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