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铅笔小说网>历史小说>玉之觞> 第三十三章 行猎霍山

第三十三章 行猎霍山(1 / 4)

那边晋侯也射中一头雄鹿,一番追逐之后,将其斩于马下。一日狩猎下来,将士们猎获颇丰,围场边的兽尸堆得似谷仓一般高。晋侯下令全军收兵,除了将一部分野兽带回去祭祀外,其余的都料理干净了,当作今晚的晚餐。

日落时分,围场外升起雄雄篝火,士兵们捡树枝,架柴堆,将猎物放在火上烤,一时间,烈焰升腾,青烟滚滚。按惯例,享用猎物之前还需祭山神,跳干舞。荀息挑了数百甲士,赤膊了上身,拿炭灰抹了脸。右手执戈,左手执盾,在火堆旁跳起舞来。

这干舞向来以雄壮激昂而著称,士兵们时而以剑击盾,时而以盾遮天,足蹬大地,剑指长空,呼号阵阵,迈步锵锵,其气势令山林为之震撼,令群兽为之丧胆。

晋侯与众大夫坐在大帐外,观看士兵跳舞。荀息将晋侯射杀的雄鹿作祭品,埋于土下,用来祭祖山神,又在地上铺了白茅,请晋侯向山神献酒,晋侯手捧酒杯,向上天谢过神明的恩赐,然后将酒浇于茅草上,筛入地中。

庖人将一只烤熟的野猪从架子上取下,扒开外面包裹着的泥,再撕开里面衬着的苇席,那香气便喷薄而出,令人馋涎欲滴。庖人取出先前放入腹中的香料,用刀慢慢切了块,放入盘中。东关五和梁五拿了盘递与晋侯与诸大夫,又与众人倒酒。席间众大夫都赞重耳与夷吾虽然年幼,武艺与胆识都十分了得,不愧为晋国武公后裔,将来必能帮助晋侯建立霸业。

虽然今日所获不少,但终究不曾猎得虎、豹等大兽,晋候心下便有未尽兴之感,但见二子得力,众人又频频劝酒,便也放开怀来,和诸大夫一起开怀畅饮。重耳起身敬了几杯酒,乘众人不备,往衣袖里藏了一壶酒,并几块猪肉,用帕子包了,溜出了宴席,往后头的营帐找他的小兄弟去了。

重耳生性好玩,自小除了学习贵族公子必学的礼、乐、射、御、书、数这六艺外,也好那赛马投壶,斗鸡走犬等一众乐事,又加上他为人豪放不羁,便有不少贵族子弟与他交好,即使是一些身份低微的使从之子,也有与他从小玩闹惯的。

此时重耳的小兄弟们正在营帐边,围着火堆烤野兔,见重耳来了,忙招呼他一起坐下。

重耳将酒肉拿出来,不及递给众人,被颠颉率先抢过。自从颠颉得罪了骊嫱,被革去虎贲之职,重耳将他带入自己府中,作了身边的一名随从。颠颉性子虽鲁莽,对重耳却是忠心耿耿。因素好杯中之物,军营中又没有酒,正觉肚中闹酒荒,此刻见了美酒,一把拿过就往嘴里倒,边道:“还是公子最了解我老颠,野兔虽好,少了美酒做伴,味同嚼蜡,一点滋味都没有。”

先轸夺过酒壶,“你个蛮夫,也不讲个上下尊卑,这里论年龄位分,卻氏兄弟最长,这第一口怎么着也得给他们先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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