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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8年的明朝(1 / 8)

历史纪事:

定畿辅料豆本色折色比例

崇祯元年(1628)正月初五日,吏科给事中刘汉儒言,畿辅地区居民甚困,征派无虚日,而最苦者莫若招买料豆,

给价常少,给期常迟,是名为招买而实加派。过去督饷台臣欲以京边钱粮征料豆本色,有司每称未便。请留京边实数,算作料豆定价,令有司自行招买,不必征派民

间,则民免剥削而有司亦省给算。自明年为始,凡府州县三为率,二分解本色,一分解折色。诏从其请。

定辽东地课税则例

崇祯元年(1628)二月初一日,辽东督师尚书王之臣奏陈:辽地千里,已弃掷七年,今欲尺寸收复,惟在辽民实辽地。民有

力者听其自垦,无力者酌借屯本为资,俟秋成征还。地分三等:其近城处泉甘土沃为上,则三年起科;稍*

m.35zww.*远而瘠为中,则五年起科;至于穷边沙鹵之场为下,永不起

科。部复允行。

诏令奏章务必简练

崇祯元年(1628)二月初二日,崇祯帝厌章奏冗长,谕令各衙门,条奏须简出,毋出千字。如词意未尽,可再奏。至初九日又命各部,自元年二月所发章奏,俱限十日内题复,如仍稽迟,部科互勘。

南赣起义军建国号

崇祯元年(1628)四月十一日,南赣(今江西省南部)起义军夺天王,建号永兴元年,率众攻破安远县城,劫库放囚。安远知县沈克封逃走。巡抚洪瞻祖报闻。

禁有司私派

崇祯元年(1628)五月二十五日,崇祯帝谕吏户兵三部:辽、黔兵事未结,加派前已不少,该部将新旧兵饷造简明册进呈,抚按官查有司私派即行参处,国法具在,断不宽贷。

核查太仓银库

崇祯元年(1628)六月初四日,工科给事中刘安行巡视太仓银库,奏预支官俸之弊,积侵三十六万。崇祯帝命刘安行同户部清核,自某年某日某人,历历查明,限旬日奏上。

令抚按完解马价崇祯元年(1628)六月初六日,太仆寺卿田仰言,寺马专给团营骑操,自**废而改俵马,俵马起而分本折色,已非立法初意。自行太仆寺

废,苑马寺废,各边皆仰给于臣寺,寺之折色而马制荡然。近岁入马价不过四十五万二百余金,皇上不时赏赍不预焉。今各省直又逋负数多,乞责成抚按勒限完解,

摘其尤者题参一二。崇祯帝允准。

严禁私驿

崇祯元年(1628)七月十六日,云南道御史毛羽健极言驿遞之害;张居正为相时,最严乘传,当时每马一匹,草料仅二十八金,每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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