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就算杀了丁桂,也不会怀疑到他们蓝田公司之上。
毕竟,丁桂从官怎么多年,想要跟他交朋友的不少,想要他死的仇人也不少。
怎么怀疑,也怀疑不到他们身上。
“你先去准备一下。”
张涛用外语朝着阿布罗斯喊了一声。
彷如杀人机器,没有一丝感情的阿布罗斯点了点头。
便率先退去,先去做好准备了。
阿布罗斯走后。
张涛才回过头朝着自己的父亲保证道:“爸,放心吧,就算真走到要杀了丁桂份上,以阿布罗斯的本事,也不会留下任何证据的。”
“这明月公司我们势在必得。”
“如果这丁桂不长眼的话,那么也只能杀鸡儆猴了!”
张涛的野心,可不仅仅只是一个明月公司。
这只是开胃菜而已。
他要一步一步吞噬同行的产业。
成为珠宝界的龙头。
就跟自己的偶像一样。
以铁血手腕,亲手建立一个帝国!张昊虽然还有些犹豫,但见到儿子这样雄心壮志,也不忍去打击对方。
实则上,他实在过于溺爱张涛了。
就因为太过溺爱,方才养出了这么一头不折手段的畜生玩意出来。
当然,张昊之所以信任自己的儿子。
溺爱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前几次的收购,有张涛下场,都颇为顺利。
这就导致了张昊对自己儿子这一次强势回家,十分有信心。
一旦盲目的相信对方后。
他做了什么荒谬的决定,张昊都会无条件支持。
“那就听你的!”
张昊的脸变得阴沉起来道:“我开价五百万,那丁桂要是太贪的话,就送他上路!”
张涛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让管家备车,往仁和医院去了。
“……”仁和医院内。
楚歌站在床头,望着病床上的林青烟陷入以往的回忆之中。
记忆之中。
他其实一开始只是为了萌萌,才与对方接触的。
也就是说,他其实一开始并不喜欢对方。
直到在日后的相处之中,方才慢慢的爱上了这个表面高傲,实则内心傲娇的女孩子。
她给予了楚歌很多美好的回忆。
或者说,让楚歌稍微体会了作为普通人该有的美好。
老婆孩子热炕头,平平淡淡才是真。
这在从军期间的楚歌看来,是毫无志气的人才会有的梦想。
是会被为家国抛头颅,洒热血的铁血军人所鄙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