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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酒馆闲谈(3)(1 / 3)

('罗钦顺的气本体论的思想是从解决理气关系着眼的。这与张载又有很大不同。因为张载没有明确解决理气关系。在理气关系的问题上,罗钦顺确认理为气之理,非气外别有一理,理在气的运动过程中才能显示出来。他说:理只是气之理。当于气之转折处视之;往而来,来而往,便是转折处也。夫往而不能不来,来而不能不往,有莫知其所以然而然,若有一物主宰乎其间而使之然者,此理之所以名也。理须就气上认取,然认气为理便不是,此言殆不可易哉!在罗钦顺看来,在气的运动中没有一个主宰在那里指使,气的往而来,来而往本身就显示出理的存在。在这里,罗钦顺也是对朱熹进行了批评。因为朱熹所说的理,本来含有规律的意义,但是他把这种规律绝对化为脱离了气的绝对观念。在朱熹看来,理既是气之条绪文理,又是气化流行的使之然者,是主宰者。

罗钦顺则认为,理是物质的气本身所固有的规律,它决不能脱离物质而存在。正因为如此,他才坚决地说:理只是气之理,当于气之转折处观之。罗钦顺对于物质运动的规律有独到的见解。他除了用气之“转折处”来说明理气关系,从而表达物质运动的一条基本规律外,还以朴素的方式猜测到了自然界对立统一和转化的规律,并把这种规律纳入理的范畴。他说:理一也,必因感而后形,感则两也。不有两即无一。然则天地间无适而非感应,是故无适而非理。罗钦顺把气的运动规律更加具体化和普遍化,这是对理学的一个重要改造,也是对气学思想的一个重要发展。

罗钦顺虽然强调气一元论,批评朱熹理宰气的观点,但他仍然坚持朱熹的理不杂乎气的思想。他认为,理气为一物,但理并不就是气,理气不是一回事。也就是说,任何规律都是物质运动的规律,同物质不可分,但事物的规律和事物本身毕竟不能等同。在关于理气思想的一系列论述中,罗钦顺都非常清楚地坚持了这一分野。当朱熹的后学林贞孚针对他的气一元论进行诘问时,他作出了颇有理论意义的回答。林贞孚问:如果说理依于气,而气有聚散,那么,气散理散,理到哪里去了罗钦顺答:理气二字,拙记中(此既便是指的《困知记》)言之颇详。盖诚有见其所以然者,非故与朱子异也。但气强理弱之说,终未为的,因复强缀数语。语在下卷第十九章。所疑理散何之?似看毕竟未尽。《记》中但云气之聚便是聚之理,气之散便是散之理。惟其有聚有散,是乃所谓理也,并无理散之言。此处只争毫厘,便成二义,全要体认精密也。罗钦顺认为没有独立于气的理,气散气聚就是理的一种表现形态,并不意味着理本身有聚有散。罗钦顺一方面,主张从气上认理,另一方面又认为不能把气和理相等同。他说:理须就气上认取,然认气为理便不是。此处间不容发,最为难言,要在人善观而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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