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脸上的伤惨了点,不过骨头没事,在家憋屈两天就没什么别扭了。二郎曾经来溜达过,但是我没提一句让他难堪的事情,毕竟站在台前的是他的姐姐,而不是他。如果真想处朋友就千万别说抱怨的话。
我并不讨厌北方的冬天,裹在厚厚的衣服里面让我觉得自己很安全,而且住在南方的人永远体会不到家里的床有多么温暖。一切仿佛又回到了曾经在社区看场子的时候,白天睡觉,晚上才能趁着人少的时候出去喝酒发疯——眼眶还是歪扭走形的,被人看到很没面子。
家里没有热水器,而且在北方的冬天在自己家里洗澡很容易感冒,拽着几个朋友一起在**里打发时间差不多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当然,门票都是鸡头付。从我受伤以后,鸡头总是忙前忙后的照顾我,我知道欠别人人情的感觉不好受,所以没有跟他客气,也算解决了自己钱包的问题。城市小虽然见朋友很容易,但是也有躲不开麻烦的头疼处。
大概是八点多,从家门口的**出来正研究去哪里对付晚饭的时候,鸡头突然拉着我的胳膊一直晃。顺着他的眼睛,我发现马路上差不多聚集着二三十号人。大半是熟人,其他则是生面孔。
“活该,我就知道早晚出事。”修鬼张望了两眼嘀咕着冲我说:“那个打头的是市里的混子,以前来过。”
混子虽然谁看谁都不顺眼,翻脸比翻书快,不过如果遇见其他地方来扎刺的人,还是能放下以前的恩怨暂时帮忙。在我们这种小城市,政府在地图上规划出的区、县基本就是混子默认的范围,踏线出头的人往往都讨不到好处。而这些混在市区里的混子总是看不起我们郊区的混子,就像城市人看农村人一样。当然,我们看他们也一样烦躁。
如果不是狠人带头,或者出现什么无法谈拢的麻烦,一般很少有带人到其它地盘找茬的事情。我觉得很有意思,让修鬼把事情详细说一说。
以前我家附近有个叫隋华宾的老大,出道时间很久,**白道的人都十分卖他面子。不过以前出来混的人并不是都为了钱,可能忍不住气打了几架都会慢慢成为地痞流氓。这种事情很奇怪,只要有一次被人叫成地痞无赖,可能这辈子都翻不了身,很多人都是被无聊的废话逼上了这条道。华宾就是因为吃饭的时候与别人吵架,抢过菜刀砍伤了两个人,结果将错就错的成为了混子。
不过他只是讲义气帮别人打架,自己没有什么赚钱的道,三十多岁还是穷光蛋。如果不是因为他打架不要命,恐怕没人会叫他一声哥。华宾结婚以后就慢慢收手,在一家汽车修理厂当工人。惨是惨了点,但是过的还算塌实。他儿子比我小几岁,叫隋喜,简单的说,这小子就是个混蛋玩意。大概见到有道上混的朋友对他爸爸毕恭毕敬,就觉得自己在学校应该称王称霸。他哪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