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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伴生(1 / 5)

等着连巡办手续的时候,我无所事事的在和平区溜达。**与我们不同,他则一顿饭接一顿饭的陪朋友——每次他出门前都会做这些事。李桐的父亲养了不少人,这是连巡告诉我的,他心里从来不藏事,周虎也同样,这些爬的高的大哥们想坐的稳,上下都得交。

这种事不难理解,市里有个搞集资被判的家伙放出来的第一天,**便让连巡送过去一沓钱,而且把他直接安排在老爷子的一家公司里挂名。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不要认为丧家狗没人养,只要它曾经讨好过几个像样的能被用上的主人,它就不会被饿着。

这社会上从不缺会咬人的狗,只缺会替主人抢别人骨头的狗。

**出门前就在安排这种人。比起我来,这些人平常都是有人肯养的**,但他们心里绝对清楚,自己吃的肉出自自己以后的身上,所以他们很少会认为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反而,他们都把一天劈成两天过,钱和事自然也都比我铺的大。

当然,更多从牢里出来的哥们混的实在差了些。

在我家附近住着一位大哥,大哥只是我们对他的称呼,更多的则是一种讽刺。我想不起因为什么认识了他,只记得他出来混的年代还属于那种敢跟**电棍比耐性的年代。大概五十来岁,人长的很富态,日子过的并不富态。那几天他让我一个在和平区的朋友帮他收一笔烂尾账,我跟着去他家凑热闹。大概十多万,厂子给他两千,他实在找不到人,大咧咧的请我们喝了顿酒,让我们帮他跑腿。出了饭店,我们只说了一句“操”,每个人都挂着笑再也没理会他的电话。

我见到他的次数倒不少,大多他有模有样的坐在社区里的麻将桌上,口头上总挂着“你知不知道我是谁?”。知道,每个人都知道,他混过社会,出来后穷的只能打起一块两块平推的麻将,只因为他出来后磨光了血性,磨出了耐性。

那几天里小辛给我打过电话,不过当我看到他招摇的在饭店门口一连停着五六台挂着牛逼车牌的丰田霸道后,我突然悔过了见他的年头。人一旦嘲笑起别人的张狂或者外露,大概他已经开始隐藏自己的嫉妒和无可奈何,我就是这样,所以我离开。只是我没有想到,自己那一点点想法险些把老K重新拖进了监狱。

李桐也忙的不可开交,拖着我们陪她给**添了一堆御寒的衣服后,又破费了一笔买了一堆羊绒线准备给**织一件背心。

我觉得很有意思,经常去取笑她笨拙的手工。但几次下来,她着急又专注的模样让我改变了想法。我忽然嫉妒起来,我相信,无论商场里多么昂贵的衣服都比不上女人手指绕出的毛衣。因为那是纯粹的爱,毛衣的线有多长,他们的爱就有多长。只不过太多男人永远不会拆掉那些毛衣,而有些男人又永远得不到自己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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