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我来人世,至今已历二十五个春秋,从未有任何一个女孩像她那样动情地爱过我,也没有任何一个少女使我像爱她那样铭心刻骨。她已注入了我的血管,只要有血的澎湃,便一定有对她的感情的痴狂,伴我终生!
与她相逢相知,朝夕相伴,形影不离半年余。回想起来,真是情无尽,爱绵绵,耳鬓厮磨之情,终生难忘!
——谁说认识你是命运的错,谁说离开你是命运的折磨,谁说这一切都是错,那我情愿一错再错!
——有过多少往事,仿佛就在昨天。
1·初次同行种情意
九二年春天,两个念头几乎同时在我脑海中出现,“请代课老师”、“薛芙”。当我轻而易举就获得去聘请的权力时,便立刻把这两个概念统一起来。
为什么会有这种心态呢?一则深知薛芙的英语水平足可胜任,二则因与她在补习班时的“过节”使我从反面激发了对她的好感:她,一个秀外慧中超凡脱俗的女孩子,一个刚傲、漂亮,独具认知才气的女孩子,一个凡有志识的男孩子都会爱上她的女孩子。因此,坦白地说,在我打算请她的同时是存了一份私心的。我也预感到她会与我谈得很投机的。
虽然另外也有几个人选,可我还是第一个便选择了先去聘请她。
她的妹妹说,她到真安补习去了,承认打电话问一下,要我在星期二下午听回信(当天是星期六)。我当时以为,她既然去度书去了,并且还有两个多月就会见成效,估计她不会应聘的。不免有些怅然若失,也只好待回信后再说。
回到山尖台老家后,一直都空落落的感觉,可是第二天还未起床,就听到有人再问,这里是某老师的家吗?我马上听出是她爸爸的声音。她父亲为了女儿,竟不辞辛劳,这么早就跋山涉水寻到我这么偏僻的山尖台老家了!我好一阵感动。
薛叔叔说,她昨天下午凑巧回来了,并同意去代课。我觉得这消息真是如同纶音天际来啊,非常高兴。他强调说不像前次那样“放空炮”哟(因在前一年,即九一年秋季我即曾有此心,可由于邓胜才先入一步,而带信人又误了时间,因此便未遂彼此心愿,也难怪薛叔有此一说)。我当即便担保说,这次绝无差错。于是我们兴冲冲吃了早饭便出发了。到得街上,我有事耽搁,他便先行一步。稍后,我便独自一人去她家,他听到我的声音,便出门到阶檐坎招呼我,我见她又比以前更漂亮了,禁不住狂喜。
五官清秀的粉脸上,笑容可掬,既热情又大方得体。上穿一件粉带灰有暗格的西装似的单衣,下着一条咖啡色的坠力很好的长裤,脚穿一双洁白嵌有红线的回力鞋,头发梳得很整洁,当中系住后垂在背上,上部蓬松,下部顺溜。一副洁净利落的形象,使我想起了我们农村的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