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可是不要贪杯。要不是你已经快到破镜之时,刚才吃这么多魂菜,喝了这么多血魂酒,你现在早就经不住这澎湃的魂力了。”
庄无色被鬼爷夺去了酒葫芦,还有些恋恋不舍的盯着它看。哎,他算是跟吃喝杠上了。趁他还在盯着酒,我赶紧将桌子上的菜扫进嘴巴里。
“李琰,你这个小人,竟然吃独食。哇,哇!给小僧留一点!”给你留,嘿嘿,想得美。在我们两个争抢之下,一桌子魂菜被扫荡一空。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鬼爷,这魂菜实在是太好吃,刚才光顾着自己吃了,鬼爷可是没有吃几口。
“鬼爷,这,实在是不好意思,我们两个…”
“无妨,无妨,这东西老夫吃了几百年了,早就吃腻了。而且,现在对老夫也没有什么作用,只是满足一下口腹之欲罢了。不过在这阴府,确实找不出第二家能吃到这些菜品的地方。”说完鬼爷自得的笑了笑,端起酒壶喝了一口。突然,他脸色一变,看向庄无色,气急败坏的道:“娃子,你下嘴可真狠啊!一壶血魂酒都让你给喝了?”我在鬼爷的脸上分明读到了两个字,“肉疼”。
庄无色则是一脸不好意思,对着鬼爷讪讪的笑了笑,还打了两个酒嗝。让鬼爷的脸色更为难看,只得摇头叹道:“罢了,罢了,相逢即是有缘。能喝光这壶血魂酒,也算是你的运气。只不过,娃子,既然你喝了老夫的血魂酒,日后难免牵连上因果。你可愿意陪在小琰身边,给他做个帮手?”
庄无色闻言脸色一肃,开口道:“鬼爷放心,小僧和李琰是最好的兄弟。他的事,就是小僧的事。就算您不说,小僧也会不遗余力的帮他。哪怕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
“好,好,好!娃子,说的不错,那老夫就再送你一件礼物。”说着,鬼爷从脖子上摘下一枚吊坠,递给了庄无色。我在一旁看的分明,那枚吊坠赫然是一个迷你版的骨质金刚杵。其表面光洁如玉,通体雪白,杵身镂刻着三面不知名的佛像,杵尖呈三角形,端得锐利。
庄无色一接过吊坠,眼睛看的都直了,手更是激动的有些颤抖。“这…这是!”
“没错,这是一枚舍利骨制成的法器金刚杵。老夫也是偶然得到,但是一直没有派上用场。今天算是娃子你运气好,老夫就将它转赠于你了。”
庄无色激动双手合十,不断对鬼爷施礼,嘴里还不停的说着谢谢。看他那没出息的样子,我真觉得有些好笑,不就是一个吊坠么。在文玩市场,大哥能给你买一堆,至于吗?没见过世面,乡巴佬!
庄无色对我鄙夷的眼光毫不在意,只是紧紧的将金刚杵攥在手心,生怕鬼爷再把它给要回去。
鬼爷又转而看向我,神情莫名,一股复杂的情绪在他脸上纠结。不过转瞬间就消散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