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夜凌寒的性格,他是锦衣侍卫,这一辈子就是锦衣侍卫,长安子民的幸福就是他的幸福,国泰民安就是他的神定心安,他是有大胸怀大视野的人,这些都是改变不了的。而我,不想做一块挡住他利刃的盾牌,我想做一把剑,在他这把刀挥出的时候能与他双剑合璧,我想这才是最好的爱情,不牵连,不羁绊,相互扶持,相互依靠,白首终老。只有这样,我和他,才能都开心呀!”
“这么说来,你这次去南疆,其实并不是对太子殿下的命有多么的舍不得,而是因为不想加深长安和南疆两国的矛盾,化干戈为玉帛,减少你们家夜凌寒的忧心和压力喽?”
“喂!别把我说的那么腹黑好不好!”我停下手来,不给他吃鱼了。
不过豫王的这句话倒是让我突然之间想到了我娘,她当初那样英明神武杀伐决断,是不是也是因为爹爹呢?而爹爹当年英姿勃发睥睨天下,是不是也是因为娘呢?他们两个人在成亲前到底有怎么样的人生呢?我只知道他们成亲后便是一对甜蜜恩爱的夫妻,秉烛夜话,踏雪寻梅,完全是一对隐于人世的神仙眷侣模样,看不出丝毫纷争的野心。
豫王看了看我手上吃剩下的鱼骨头,脸上的表情又回复了严肃:“好了好了,你快把那条鱼吃了,或者找个树叶包起来带着,我们得赶紧赶路了,不然,太子殿下命就不保了,而你想为夜凌寒分忧解难的计划也就泡汤了。”
“你这样子能赶路么?”他的样子,我真的很担心。
豫王不屑的嗤笑一声,上下打量着我说道:“我还行啊,晕倒了只要把我往马背上一横就行了,反正死不了,命长着呢,倒是你这衣服……”
我顿时便像是一只泄了气的气球一般,垂头丧气的,亏得我们现在是在这片不见人烟的树林里,我身上穿成这样,还怎么见人啊,更不要说去上大道上走了……
“这可怎么办啊?!”我有些急了,想不到拖后腿的人,居然是我。
豫王略一四村,说道:“你能不能想办法用你身上这件破布把重要的地方都裹紧了?然后一会儿我们走到有人烟的地方,想办法再找一件。”
我手忙脚乱的将那破布在身上裹了又裹,不过还是有少许走光,现在被豫王看那实在是因为没有什么办法了,救命所需,而一会儿被陌生人看,我可就不乐意了。不过目前只能这样了,我们得找到有人的地方,才能找到衣服。
我将火踩灭,将马儿牵到了豫王面前,他上半身是费了,但是两条腿还好,没有什么严重的伤口,站立和行走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是因为刚才失血过多身体太虚了,双腿的使用还有点费劲。
豫王轻轻的吹了个口哨,马儿走的离他更近一点了,他和我对着那匹马儿费劲了唇舌,马儿终于听懂了我们的意思,在地上跪了下来。
真是一匹通人性的马呀!豫王的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我将他扶上了马背,他轻轻的环抱住马的脖子,坐稳了身子,才慢慢的让马儿站了起来。嘿,成功了!
“来,坐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