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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金云梭 4000字(4 / 5)

视我对宗门的奉献

孙玉斋虽然天赋异禀,但出身低微。

他曾经是先天魔宗最低贱的杂役,全凭着一股坚持不懈的毅力,还有一丁点儿的机缘运气,才爬到了现在地位。

因此。

孙玉斋的性格,便有些孤僻执拗。

表面上,他是一副彬彬有礼,慢声慢语的模样,可实际上,他的骨子里,透着一股暴戾的秉性,带着一股狠劲。

当然。

如果没有这股狠劲,他也不可能有现在的成就。

他本就聪慧,如今一经兰芳提点,他猛然醒悟过来。

精血噬元术对于血之魔道的修行,辅助作用极大。

所牵涉的利益,一个处置不好,就有可能令他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多谢兰师妹的提点,师兄险些铸成大错”

孙玉斋回过神来,面带感激,立刻施礼感谢道。

他虽然性格古怪,但是为人却光明磊落,堪称是一诺千金。

不然的话,兰芳也不会这般看重他,帮他出谋划策,直接提点他,

“呵呵,孙师兄不用多礼,只要师兄明白师妹的心迹就好了!”

兰芳轻声细语,说道:

“总之,发现精血噬元术的功劳,一定要算上咱们冥河峰大师兄一份。”

“不过,大师兄多半不会亲自过来,到时候请谁过来,就看孙师兄的意思了。”

孙玉斋微微思索,立刻微笑道:

“这个不用兰师妹操心啦,我心中已经有了人选!”

谈话间,孙玉斋就从随身储物袋里,取出两枚青葱似的玉符,说道:

“王城师弟,你也听见了,此番之事,非同小可,你现在立刻赶回魔宗,将这两枚玉符交给方师兄和林师兄。”

“至于其他的,不需要多说,他们二人看见玉符,自然会跟你一起回来。”

随后,又从储物袋中,取出一只金色法器,呈飞梭状。

这是孙玉斋斩杀一位人族散修,得到的一件法器,名叫金云梭。

没什么特殊的用出,唯独用来赶路,速度非常之快。

若是不计法力损耗,一个时辰,便可以从此地,返回先天魔宗的驻地。

王城接过金云梭,点了点头,直接拿了玉符,穿入云霄,消失不见。

孙玉斋看了看剩下的众人,把手一挥,也不知催动了什么法器,好像一个巨大的蔚蓝色水泡,把众人全都罩住。

往下一沉,再次没入海中。

向着刚才韩冰消失的方向,快速跟踪过去。

韩冰收了众妖的尸体后,便离开了那一片海域。

他顺着脑海中,与大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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