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强跟着光点亦步亦趋的向西走去,穿过一片玉米地,前面就是东西走向的河沟。
这个村子叫做李家村,村子以前有一条河,不过早就干涸了,十几年前,曾经发生过一次特大洪水,整个村子周围都被水淹没,这道河沟也被洪水重新冲刷了出来。
“你往那里看,看到那个人没?你的任务很简单,只要赶走他就完事了。”光点轻松简洁道。
李志强看着远处河沟里模糊不清的身影,耳边听到若隐若现的钝物敲击声,扯了下嘴唇,暗想:“说的轻巧,你特么都是神仙了,你怎么不去?万一对方是个杀人犯或者暴力狂,哥们这一身精壮伟岸的排骨肉不就交待这里了?”
光点好像看穿了李志强的心思,威胁道:“你要是不去,我就跟你回家!”
噗!李志强一口老血喷出,这家伙太猥琐了,硬的不行来软的。一下子掐住了李志强的软肋
“卑鄙!”
光点得意一笑:“这叫无毒不丈夫。”
李志强鄙视了光点一眼,道:“那是无鸟不丈夫……”
“别特么废话,赶紧的……”
豁出去了,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总比让这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跟自己回家强。
李志强从地上捡起一开石头,掂了掂份量,大小合适非常趁手。
紧接着他大叫一声,冲下河沟里。
等李志强靠近那人的时候,李志强乐了,这哪里是什么杀人犯暴力狂,这分明是自己村儿的那个傻子,人称傻老社。
傻老社是那年发洪水,冲过来的,被好心的村民救上岸之后,就一直生活在这个村子。平日里只是大街上溜达,哪里有红白喜事就去谁家蹭口饭吃,也没惹出什么乱子。
傻老社穿着一身破旧的棉衣棉裤,脚上套着一双布鞋,蓬头垢面,胡子拉碴,这是傻老社所有的家当和装备。
此时傻老社手里正拿着一柄不知道哪里捡来的长柄铁锤,猛烈锤击着一块半米多高的大青石。石头已经被砸出来一个大坑。榔头每次落下都火星四溅,石屑纷飞。
李志强脚上穿着人字拖,手里举着小石头,大叫一声:“放开那块石头!”那董存瑞炸碉堡的气势在李志强身上一览无遗。
没想到,他脚下一滑,整个人借着冲势扑倒在了地上。
手中的石头咕噜噜滚到了老社的脚下。
李志强暗骂一声倒霉,赶紧站起身,一抹脑门,竟然流血了。
傻老社也停止了手中的动作,二人就好像都得了老年痴呆似的,互相看着对方,默默无语。
片刻之后,傻老社惊慌失措的开口:“你……你流血了,我……我,我去给你找创可贴。”
“这个…